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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乌牛控制性详细规划06-04-04~06等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告 《永嘉县乌牛控制性详细规划06-04-04~06等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4 日---2022年1月 12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乌牛街道茅楼村,东至乌仁大道,南至青山路,西至乌仁路,北至茅楼河,涉及《永嘉县乌牛控制性详细规划》06控制单元06-04-04~06等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17公顷。 二、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将规划幼儿园部分用地还原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1540平方米调整为1757平方米。 为保障幼儿园用地规模不减少,将幼儿园用地布局需向东延伸,部分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幼儿园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2923平方米调整为3003平方米。 本次规划对范围内公园绿地进行合并,取消停车场用地,在公园绿地里面兼容停车场,兼容停车位数不小于21个。公园绿地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011平方米调整为4354平方米。 三、用地界线和地块编号修改 结合用地布局的调整,对规划修改后地块界线进行重新划分。 本次规划将06-04-03地块(公园绿地)、部分06-04-06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和06-04-07地块(公园绿地)合并为06-04-03(公园绿地)地块。 四、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为用地界线的调整以及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涉及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地块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标准配置。 3、06-04-05地块教学用房建筑高度不大于3层,教师办公用房或教师宿舍等非教学用房建筑高度不局限于3层。06-04-05地块绿地率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和《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配置标准控制。 4、06-04-03地块配套停车位不少于21个。 五、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对公共服务没有负面影响,建议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按原规划要求配置,同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六、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2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件: 1.位置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 (修改后)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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