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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1-28483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政发〔2021〕89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温政发〔2021〕13号)和《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过去五年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改善和获得感提升较为显著的一个时期。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省市残联重大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带领全体残疾人共同步入了小康生活时代。

1.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永嘉县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方案、《永嘉县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永嘉县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并将“两项补贴”、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助听、助明、助行”康复服务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无障碍设备配送项目纳入永嘉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强化各项保障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五年来,累计为18326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为1444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673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贴,为63986人(次)残疾人提供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4818.1万元。

2.残疾人康复服务更为全面精准。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年度评审和残疾儿童定点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省级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出台《永嘉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精神残疾人的动态管理。对因病住院进行医疗康复治疗的残疾人给予医疗康复救助,“十三五”期间共发放救助金136.45万元。以动态更新调查员为基础,建立康复协调员队伍,为80人(次)实施个性化的精准康复服务。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残疾群体实施相应的康复补助政策。残疾人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由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扩大为全体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者。同时,将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给予80%补助提高到全额补助。

3.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模式持续创新。相关部门围绕社区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居家养老等服务,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挖掘辖区内各类单位的空岗信息,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岗位。出台《永嘉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办法》,采取资金补助帮扶、扶贫示范基地帮扶和发展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帮扶等措施,帮助有能力的残疾人创业。除较为传统的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外,与时俱进地为残疾人提供新产业岗位的就业培训。加强“师带徒”、订单式培训,针对性开展残疾人精准就业服务。搭建“互联网+”新型残疾人就业平台,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电商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公司+基地+农户+电商”残疾人创业就业新模式。成功创建一家县级创业园。“则涨互助新媒体平台项目”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获省级奖项。

4.“文化助残”“体育助残”力度进一步加强。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文艺展演和体育比赛,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为贫困残疾人免费赠送报纸、杂志、康复书籍等,依托“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开展特殊艺术巡演;为残疾人家庭配送瑜伽垫、哑铃、握力器等体育康复器材,让更多残疾人不出家门也能参与体育锻炼。推进残疾人文体活动示范点建设,每年举办县级残疾人运动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生活。抓好残疾人文体人才的选拔培养,组队参加温州市首届残疾人旱地冰壶锦标赛,推选运动员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东京残奥会。县残联被中残联、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5-2018年度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5.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为浓厚。社会助残持续发力,志愿助残模式不断创新。以残疾人重大节日为载体,在各级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大力推广中国手语,加强县残联公众信息网建设,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拓展民意反映渠道。县直机关部门100个党组织与乡镇(街道)低保残疾贫困家庭帮扶结对,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解决低保残疾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浙江省狮子联合会楠江服务队经常组织助残志愿者在办证窗口大厅为残疾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引导办事、维护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温州仁爱义工队、桥头青年爱心团义工队等助残社会组织经常前往各乡镇(街道)慰问帮助贫困残疾人。

“十三五”末期,永嘉县残疾人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历史性地画上句号,但是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存在,残疾人事业仍然属于社会发展的短板。一是残疾人民生供需不匹配仍较明显。公办托养机构建设进程缓慢;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薄弱、残疾人签约医生服务质量也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县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尤其是山区残疾人收入水平较低,残疾人文化消费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动力不足。各乡镇(街道)理事长身兼多职,难以专注于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任务多、流动性大。各级残疾人协会的发展模式也亟待创新。

(二)未来五年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巩固残疾人全面小康成果、筑牢织密残疾人社会保障安全网、加快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开启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征程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未来五年,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1.机遇与优势。一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2021年,浙江省开始创建全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市将“民生福祉大幅跃升”作为发展主要目标;永嘉也将进入民生需求“均衡补短、优质提速的新阶段”。未来五年,共同富裕将成为各级政府的主要任务,残疾人事业必将受到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二是残疾人体力劳动差距问题的结构性困境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伴随残疾人无障碍互联网技术的日臻成熟,残疾人的就业准入机制发生了改变。网络经济打破壁垒,可在某种程度上助推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残疾人有可能成为就业市场上的特别人口红利。三是永嘉县特殊教育有着良好的基础条件。坐落于永嘉境内的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全国最大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温州市委市政府确定建设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十所名校之一。这客观上为永嘉县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2.问题与挑战。一是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巩固。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领域,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率先将低收入、支出型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相对贫困扶助保障体系。面对刚刚脱贫的残疾人群体,哪些服务需要扩面,哪些需要提质增效,都将是“十四五”时期迫切需要思考的任务。二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均衡问题不容忽略。永嘉人多地广,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且大部分属于山区,“残疾人之家”创建、重度残疾人托养、文体活动的开展等难度较大。如何在守住底线、兜住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让生活在山区的残疾人共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生活,是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三是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性有待激发。“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康复、托养、安养等项目主要依赖政府有限的服务购买和补贴,由于缺乏稳定的收益回报,且通常投资量大、短期内难以回收,上述领域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十四五”需从各方面入手有效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

二、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浙江省开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时期。科学谋划永嘉县“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不但对促进永嘉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永嘉县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围绕“枢纽新城、融温同城、数字兴城”的战略重点,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夯实残疾人民生底线,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特殊风景线,努力交出“共同富裕”建设高分报表,确保全县残疾人在现代化道路上“一个不掉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把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作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确保全县残疾人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坚持以“共同富裕”为指引,把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路径。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八八战略”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实践;兜底补短、固本强基,不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残疾人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坚持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把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现代化作为根本使命。围绕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以深化残疾人平等参与为导向,着力抓好赋权增能,消除各类环境障碍;以残疾人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本福利水平。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支撑。落实整体智治要求,推进残疾人事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纵深推进残联改革,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和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实现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实现以普惠加特惠为特点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以专业化、精准化为目标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再完善,以消除歧视、促进平等为诉求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以深度融合、全面共享为特征的友好环境建设再深化,以“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为理念的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再提速,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35年,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全面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残疾人融合发展得到深度体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残疾人共建共享高水平现代化,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属性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预期性


与GDP增长同步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8%

>99%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8%

>99%

4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约束性

68%

≥90%

5

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

>90%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8

残疾人就业率

预期性

56%

≥61%

9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

约束性

87%

≥90%

10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95%

≥99%

11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约束性

98%

≥99%

12

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约束性

90%

≥95%

13

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

预期性

90%

≥95%

注:以上指标权重和目标值根据《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高质量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

1.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促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确保患病残疾人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完善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加快推进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以及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开展财产信托等服务。

3.健全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常态化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专项补贴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4.加强应急管理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中应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残疾人防护和避险需要。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残疾人基本保障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

2

残疾人商业保险

1.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95%。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参保率达到90%。

1.完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乡镇(街道)机构托养庇护为主体、县寄宿制专业机构托养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网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照护服务。建立交通不便、人口分散地区重度残疾人包保联系制度,对重度肢体残疾人,每月上门提供助浴理发、送医送药、心理疏导等服务;联合卫生健康部门为有康复需求指征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建立家庭病床。

2.增加残疾人托养庇护有效供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镇(街道)及万人以上的乡都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突出强基赋能,提升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服务能力,巩固“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基本功能,有效拓展社会助残、辅具服务等延伸功能。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推进残疾人庇护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之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服务需求。

3.提高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实施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行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庇护激励制度,对管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在评先评优、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

4.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安置和奖励政策,鼓励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优先录用具有管理服务能力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庇护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残疾人托养庇护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之家”建设

每个镇(街道)及万人以上的乡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

2

托养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居家服务。

3

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

1.建成“永嘉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并投入使用。

2.加大设备设施改造补助,推动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机制。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或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

2.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常态化机制,适当放宽专设岗位报考条件,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

3.稳定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集中安排吸纳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之家”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建立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调配机制。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推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4.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建立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认定机制,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工种。推进电子商务、文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整合原有的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高标准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创办残疾人创业园,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培训和托底安置,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

5.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成效评价制度,支持用工单位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得到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链式服务;加强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技能型人才培育,扶持一批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化技能大赛等残健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

6.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名录,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服务,为用工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就业环境改造和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

残疾人就业创业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就业创业

1.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稳定在8家以上。

2.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包括自主创业)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2人以上。

4.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2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

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得到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200人次以上。

1.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保障。在全面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基础上,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加强医疗康复项目支付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众基本康复需求。统筹医疗保险和其他救助资源,加大新发疑似残疾人康复服务帮扶力度。

2.建立残疾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大力普及康复理念,增强自我防护、自主康复主动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探索建立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注重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健康。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补贴制度。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妇幼保健医院等资源,建设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康复效果好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发挥其引领和辐射作用。

4.提升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进一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网络建设,整合医疗卫生、康复、养老等专业资源,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转诊转介效率,推动适宜的康复设施和技术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知识纳入家庭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

5.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提高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和残疾人满意率。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多重残疾人的救助机制。利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6.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机构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和康复专业人才入职奖补等激励力度。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残疾人康复和个性化服务知识内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康复服务意识和能力。

残疾人康复服务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

1.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100%。

2.构建家庭支持体系,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属心理辅导、康复技能培训等增能活动。

2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与补贴

1.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2.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或多重残疾人的救助机制。

3

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

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100%。

4

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

持证残疾人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0%以上。

5

康复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康复机构康复医生规范化培训、康复人才培养,每年培训康复专业人才10人次以上。

1.推进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制定出台《永嘉县新时代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3年)》,强化控辍保学,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完善送教服务制度,提高送教服务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医(康)教结合多种实现形式,推进“特教学校+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教育”模式。

2.创新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模式。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各类文化体育服务。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和标准,高质量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点(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残疾人艺术团巡演。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育一批骨干人才。

3.完善基本公共文体服务设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文化中心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县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室、角)并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农村文化礼堂设立残疾人“流动阅览室”或“残疾人阅读点”,设立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实现数字化电视、手机(盲人收音设备或定位器)全覆盖。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实现残健融合发展。

4.精心组织残疾人文体赛事。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等人才参训参赛相关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适时举办文体活动,组队参加市级赛事,支持永嘉籍运动员参加省市、全国、国际级赛事。

残疾人教育及文体服务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优化送教服务

将送教服务范围扩大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提升送教服务质量。

2

推进融合教育

1.加强普通学校卫星班建设工作。

2.全面实施资源教师执证上岗制度。

3.推进融合教育全员培训和康教结合教师培育。

3

残疾人文体人才培养

培育县级以上残疾人声乐、舞蹈、书画、文学、摄影等人才10名以上。

4

残疾人文创基地、文化设施建设

县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阅读设备。

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县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充分利用“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救助领域和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法律救助水平。县域内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依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救助服务。

4.完善残疾人信访办理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落实信访代办制,努力实现残疾人信访“最多跑一地”。加大涉残重大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与培训

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不少于200人次。

2

执法监督检查

配合人大、政协每年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

3

法律援助与救助

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达到规范化要求。

1.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深入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与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无障碍建设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创新工作载体,建设富有特色的无障碍环境示范窗口、示范点。继续组织各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

2.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全面完成区域范围内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公共停车场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促进队伍,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

3.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科学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合理配发无障碍辅助器具,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4.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无障碍访问作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查条件之一。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人工智能无障碍产品应用,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使用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时遇到的困难,完成政府网站、政务应用等政务服务平台的无障碍访问改造,探索智能手语翻译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无障碍环境建设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队伍建设

组建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促进队伍。

2

无障碍示范点建设

创建5个省级无障碍社区。

3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以上。

4

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服务

1.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实施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2.推进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无障碍建设。

1.推进助残服务迭代升级。加快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发挥“数据跑腿”作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事项资料。依托“浙里办”APP完善助残服务专区,推进利民补助“一键达”,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2.优化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机制。努力构建集全周期服务“一件事”、精准化服务“一张表”、综合性服务“一个区”于一体的智慧助残服务模式,打造“1+X”助残服务机制升级版。推进残疾人证与公共服务相关证照功能互通,实现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覆盖。加快打造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残疾人办事体验。

3.深化数字残联建设。发挥智能化助残的支撑推动作用,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依托“一中心两系统”(残疾人数据中心和残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残疾人服务系统),完善涵盖各类助残服务的数字残联体系。完善残疾人“一人一档”,建立更加精准的助残服务动态评估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管理。

数字残联工作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

惠残事项覆盖率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90%。

2

加快“数字残联”建设

加快“一中心(残疾人数据中心)两系统(残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残疾人服务系统)”在本地贯通落地。

3

优化智能化残疾人证管理

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覆盖。

(九)助推社会化助残服务进程

。1.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打造“最美助残人”“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家庭”等最美系列评选宣传品牌。

2.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社会助残服务业发展,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助残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登记、褒扬激励等制度。在县级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广泛开展“阳光助残”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和初创期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助残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拓展助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对社会助残公益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依法依规运行。

社会助残服务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最美系列寻访宣传活动

常态化开展,每年组织1次。

2

惠残政策进万家活动

与温州市联动每年开展惠残政策、康复知识、技能培训进万家活动不少于1次,惠及农村残疾人不少于100人。

3

无障碍观影百千万行动

与温州市联动培育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1支,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不少于10场次,受益残障人士不少于1000人次。

4

助残志愿者发展

开展“阳光助残”行动,注册志愿者不少于400人。

5

助残社会组织

培育

培育助残社会组织机构不少于4个。

1.持续深化全县残联改革。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推进清廉残联建设,着力培育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更好发挥残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优化残联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助残职能。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充分顺应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加强活动设计,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项目,发挥残疾人的潜能,

3.推进残联专门协会建设。健全县级残联专门协会,积极推进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建设,逐步实行专门协会法人登记制度,依法依章程设置专业委员会。完善专门协会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4.强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化县级残联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班子成员,落实“两挂一兼”要求,县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配齐配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落实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制度,配齐村(社)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工作基础建设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基层组织建设

县级残联专门协会建成率100%;乡镇(街道)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覆盖率100%。

2

工作队伍建设

1.县残联领导班子配备2名挂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

2. 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配备率100%、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配备率100%,根据工作需要配好村(社)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

        四、实施保

      (一)营造良好氛围

从“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政治高度提高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认识,明确没有残疾人的现代化就不是真正的现代化,没有残疾人的富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成。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对于现代化、对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组织机制。

明确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定位,建立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县政府残工委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相关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

县财政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落实就业保障金使用办法。

(四)强化监测评估。

依托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监测指标,并将部分监测指标纳入残工委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范围。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yj.gov.cn/art/2021/12/14/art_1229154641_1996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