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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员会: 为更好推进我乡残疾人协会发展,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打通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20〕15号)、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45号)文件精神,以及永嘉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文件(永残工委〔2021〕3号)关于组建(调整)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的通知,现将溪下乡各村开展组建村级残疾人协会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组建村残协建设,在乡残联的指导下,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具体事项 (一)组建对象 全乡所有村。 (二)组织名称 溪下乡XX村残疾人协会。 (三)组成人员 村残协设主席1名,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1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专职委员1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 (四)主要职责 村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主动向村“两委”和乡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托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两委”和乡残联把惠残助残项目落实到残疾人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村“两委”负责本村残协组建,并将本村的《村残疾人协会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登记表》盖章后向乡残联备案。 联系人:郑鸯鸯。
溪下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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