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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区部分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1年11月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1月 5日---2021年12月 4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枫林镇镇区,东至光耀路、西至学西路、南至枫林大道、北至学前路;修改区块用地规模约为12.13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幼儿园布局要求,将ZX-02-15地块(幼儿园用地)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0.64公顷调整为0.6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小学征地红线对小学用地进行分割,将征地红线范围外的用地划给中学,小学用地由原规划的3.38公顷调整为2.82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将原规划ZX-02-16(二类居住用地)和ZX-02-17(公共绿地)地块调整为中学用地,同时将枫林小学南侧围墙外用地调整为中学用地,以满足中学用地规模。调整后中学用地为ZX-02-10b和ZX-02-16地块,中学用地总规模约为3.34公顷,该两个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且ZX-02-10b地块只作为枫林中学教师职工宿舍。 本次规划修改将ZX-03-03地块由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广场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模为2.15公顷;广场用地规模为0.68公顷,规划广场用地兼容绿地面积不小于1008平方米。 三、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为解决近期建设项目落地问题,根据地块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地块控制指标,具体调整如下: 地块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表中所列指标绿地率下限,其余指标均为上限。 3、ZX-02-10a地块普通教室宜为4层及以下,地块绿地率依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配置标准控制。 4、ZX-02-15地块内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地块绿地率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和《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配置标准控制。 5、ZX-02-10b和ZX-02-16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其中ZX-02-10b地块只建设职工宿舍。普通教室宜为5层及以下,地块绿地率依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配置标准控制。 6、ZX-03-03b地块兼容绿地面积不小于1008平方米。 7、居住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8、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13)配置标准。 本次规划对公共服务没有负面影响,建议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按原规划要求配置,同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4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7991083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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