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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0〕74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32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永嘉县界坑乡兴发村等4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永政发〔2019〕141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永嘉县茗岙乡等1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永政发〔2019〕15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岩头镇烘头村片等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联合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岩头镇烘头村片等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通过县级联合评定,达到拨付工程尾款的条件,目前岩头镇、岩坦镇、大若岩镇、鹤盛镇、东城街道、云岭乡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拨付项目工程尾款,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批预拨资金1206.6427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在浙财农〔2021〕26号、〔2020〕74号文件中支出。请各地做好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批拨付资金汇总表 2.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批拨付资金明细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批拨付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批拨付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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