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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的通知》(永委发〔2018〕31号)和《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永住建〔2019〕391号)文件精神,经核查确定31位对象符合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资格条件,发放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31位人才对象发放人才租房补贴共计63000元。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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