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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54/2021-28277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岩头镇
成文日期 2021-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岩政〔2021〕50号 其他信息

关于公布《岩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现将《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岩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岩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岩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

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

履行

公众

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

履行

专家

论证

是否

履行

风险

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岩头镇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工程——街巷改造提升项目

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永嘉县红色旅游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永发改审〔2018〕166号)、《关于永嘉县全域旅游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审〔2020〕72号)

2021年11月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2

法律顾问合同

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

2021年6月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