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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 《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 号)、《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参加温州益康保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0 号)、关于印发《永嘉县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医保联发〔2021〕1 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医保局研究,决定按《关于低收入农户参加温州益康保经费拨付的函》(永医保函〔2021〕13 号 )要求将2021年全县符合温州益康保资助参保条件的 28313 名低收入农户每人年保费180元,共计保险费509.634万元,下达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2021年全县符合温州益康保资助参保条件的 28313 名低收入农户名单(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238862。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全县符合温州益康保资助参保条件的 28313 名低收入农户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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