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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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农民学院)2021届农民大学生已经毕业,根据温政办【2012】158号与温委农【2016】49号文件的规定,毕业生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三年的学费发票到当地农业农村局报销县级补助学费。我局核实汇总有21名在大学生符合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该批大学生拟补助资金77962.50元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内容:2021届农民大学生学费报销补助资金,拟安排补助资金(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222471、0577-67261156。 四、通讯地址:上塘镇屿后巷198号县农广校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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