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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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获取的初始排污权指标已于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我分局自今年以来开展了“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续权工作,并对原持有排污权指标的排污单位进行了重新分配、核定。现有部分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原因其排污权指标不再延续,另有部分排污单位因生产工艺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产生排污权指标,且自愿放弃富余排污权指标。我分局将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文件规定无偿收回温州繁新服饰有限公司等104家企业相关排污权指标纳入政府储备库,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如有异议,请相关排污单位于公示期内联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并说明情况,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5日。 二、公示内容:关于“十四五”期间无偿收回部分企业初始排污权指标,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减排组联系电话:0577-67255277 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03室)。 附件:十四五期间无偿收回相关企业排污权指标的清单(1).xlsx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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