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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区新业态和涉水旅游项目适时恢复运营的通知


县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防指《关于结束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永汛指电〔2021〕55号)精神,我县已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景区新业态和水上旅游项目单位仔细检查自身安全开放条件,在确保游客与企业安全的前提下,可适时有序开放。由于前期我县降雨较大,土壤饱含度较高,仍有一定次生灾害风险,请相关单位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后期天气和汛情发展趋势,确保安全。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抄送: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