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1-28249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社〔2021〕408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办公室:

全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筹资工作。截至4月底,全县城乡医保共参保663285人(已经核减重复参保人数),全县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17%。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0〕128号)文件精神,对参保率达到99%以上的乡镇(街道)每参保一人补助3元,对参保率达到95%-99%的乡镇(街道)每参保一人补助2元,对参保率在95%以下的乡镇(街道)不予补助。现按照县医疗保障局报送的审核方案,2021年度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经费补助金额合计为1989855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下拨,望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筹资工作奖励办法使用,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后续工作。

附件:2021年度永嘉县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费补助统计表

关于下拨2021年度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费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