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182/2021-2849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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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随着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精神,进一步落实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场所防控从严从紧。大型商超、大中型餐饮单位、会展场馆等重点场所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设立巡查监督岗,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日必须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餐饮酒店要严控就餐人员数量,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二、做好冷链管理工作,确保冷食安全规范。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推进集中监管仓有序进行,全面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扩大核酸抽检覆盖面和频次,及时规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做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后备齐“三证一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方可销售。各类餐饮、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浙冷链溯源码”,引导广大市民扫码消费,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

三、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督查,对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各类防疫宣传,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指导企业做好经营场所宣传,倡导保持社交距离,引导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杜绝部分商家、消费者防疫意识有所松懈的现象。

永嘉县商务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