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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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局预测,2月份我县气象干旱持续发展,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7日为全县森林禁火期,禁火期内全县森林和森林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二、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在森林禁火内,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林场、风景名胜区应组织力量深入森林消防第一线,严格执行“双禁”规定,加强巡逻检查,森林消防队伍、护林人员要严守岗位、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广大市民应遵守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或拨打12119报警。 五、对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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