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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1-1162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上塘南城街道永兴路建设大厦2106室,邮编:325100,电话:0577-57669809,传真:0577-57757022。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五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主动公开

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以中国永嘉公务网为主动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6条,涉及住房保障公示、征收管理公示、阳光住房、建设管理公示、竣工信息公示、质量安全监督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1件,较2019年的76件,同比减少58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其中79件为自然人,另外2申请公开申请人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方式包括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涉及内容主要有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工程建设许可、工程结构竣工图等,均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7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机关1个,16个基层所各1个),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建设大厦1楼信访大厅)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

369

 7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

3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722599.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0

0

0

2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1

0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1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1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度,住建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1、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3.公开主动性不强,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够,须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报送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将通过以下措施争取改进优化: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强公开督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有效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