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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异地搬迁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15号)、《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管理制实施办法》(浙扶贫办〔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经桥下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确认的桥下镇桃山村任军1户4人异地搬迁农户,根据《桥下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桥下镇整村异地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发放的函》(桥函〔2020〕2号)以及桥下镇提交的任军一家四人漏报的情况说明和安置认购协议、安置房公式名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下达省财政扶贫专项补助资金2.24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50号)中支付,请桥下镇切实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桥下镇桃山村补报异地搬迁农户资金补助明细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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