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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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校园卫生安全管理,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秋季开学前后集中开展全县校园卫生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25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包括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基本情况、学校防疫措施及安排、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建筑设施和卫生设备、食品卫生、学校超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措施、学校公共卫生及卫生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管理和防疫情况是本次检查的重点,食堂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对托管食堂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相应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 (五)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食品质量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有无霉烂变质食品。重点检查有无使用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散装酱油、散装醋等调味品。 (六)餐具清洗消毒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足量的消毒设施,消毒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识;餐饮具是否洗净、消毒;消毒好的餐饮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使用集中消毒企业提供的餐饮具的,是否索取并留存有消毒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八)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学校饮用水管理措施及相关水质检测的资料齐全,食堂用水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留样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从讲政治、防事故、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校校长要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学校卫生安全隐患自查内容按“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自查表进行,并将自查结果在9月25日之前录入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自查内容按附件1进行。 (二)本次检查,县局、片区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校园卫生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小组,各直属学校由县局检查小组检查,各片区学校由片区组织检查。检查完后,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书面反馈学校。附件1由学校存档,附件2由片区统一上交至县局学生中心,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13588912879、662879(教育网)。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盖公章): 许可证编号: 地址: 电话: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以上打*号的为关键项 附件2: 永嘉县校园环境、传染病防控、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督查表 被督查单位: 督查人员: 2020年 月 日
督查人员签字: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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