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0-27318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脱贫攻坚信息服务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0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补助申报的通知


为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积极性,提高产业发展资金绩效,切实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3号)文件精神,根据《永嘉县推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永委发〔2019〕27号)和《永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永财农〔2019〕28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经济困难户)。

二、扶持内容

2020年度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发展实施风险小、操作性强的短、平、快增收项目:

1.种植中药材、茶叶、油茶、水果等特色产业所需的种苗、肥料;

2.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生姜、蔬菜等所需的种子种苗、肥料等;

3.养殖中华蜂所需的蜂种和桶等;

4.水产养殖、稻田养鱼所需的鱼种和饲料等;

5.农产品、来料加工和民族手工业等加工设施设备。

每户低收入农户同一项目就高享受一次扶持政策。

三、扶持标准

1.低收入农户新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发文前已收成,无法组织现场验收不能申报)根据种养规模、成效实行以奖代补(具体补助标准见附1),每户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可多种产业合计)。

未纳入附1范围的产业或品种,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求发展特色产业,由乡镇提出具体补助办法报扶贫办审核同意后实行)。

2.低收入农户新购置农产品、来料加工和民族手工业等加工设施设备,凭正式发票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80%,每户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行政村村干部、驻村干部、全体低收入农户,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严格标准,认真做好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调查汇总、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都能扎实推进,扶持对象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增收。

2.严格申报程序。

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的低收入农户、可随时在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申报,填写(对申报有困难的低收入农户,村干部、驻村干部和结对干部要及时帮助申报)《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附2)、分别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驻村干部(结对干部)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受理申报情况,组织(业务干部、分管领导等人员)核查,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加强项目管理。

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和立项的产业增收项目,要及时组织实施。结对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技术指导,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动态监督。低收入农户在完成产业发展项目后,村负责人或结对干部帮助低收入农户要及时上报乡镇,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技术人员和相关干部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附3)及项目实施相关佐证材料。

各乡镇(街道)对申报项目的验收结果及补助金额的核实情况,在所属乡镇(街道)和低收入农户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上报申请拨付补助资金文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拨付补助资金文件及时下达补助资金。

4.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凡低收入农户、经营主体和村集体虚报、冒领产业发展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负面清单管理,1-3年内不再安排帮扶项目;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扶贫产业发展增收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台账(包括各类项目申报表、验收表、购买加工设备发票、项目实施前照片、过程照片、验收照片、公示照片以及经营主体补助低收入农户收入相关票据和协议合同等) 。

五、申报时间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批次上报备案,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永嘉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补助标准明细表

2.永嘉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3.永嘉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

永农〔2020〕49号2020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