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3/2020-20604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监管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 7月监督检查情况




序号

被检查单位(个人)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备注

1

永嘉县三江长安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举报永嘉县三江长安车辆维修有限公司油罐安全问题

2020.6.17

我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卞某某进行了询问,其陈述称:该公司共有6只储罐,其中3只为空罐,1只为润滑由储罐。该公司的燃料油是从温州新阳油瓶有限公司购入,1#2#储蓄罐公用一根管道输送,其中1#储蓄罐月有11顿燃料油、、2#储蓄罐约有16顿燃料油。经现场核实,其所述情况基本属实。2020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样品送到了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鉴定。永嘉县通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2#油罐储存的燃料油,经抽样取证送往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检验,该样品不满足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的确定原子。由于该公司1#2#储罐的燃料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我局的管辖范围。


2

永嘉县乌牛永乐五金美工厂

收市局举报传真:永嘉县乌牛永乐五金美工厂未取得环评、安评非法生产,氢氟酸、硝酸、硫酸不按规定存放,违规搭建铁棚、煤气管道、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排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20.7.2

2020年7月2日,我局联合乌牛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发现该厂有以.

下问题:1.三楼东测迅游14箱氢氟酸(25KG×2/箱)。2.危险化学品使用羡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过期。(元安全现状请假报告2017年4月20日)。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当场责令该厂及时把14箱工业氢氟酸退回上家,责令该企业及时完成安全现状报告为县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3

瓯北街道罗浮横街水淌巷26号刀模小作坊

来电人反映瓯北街道罗浮横街水淌巷26号刀模小作坊,屋里堆放十几个氧气瓶,存在安全隐患。

2020.6.29

2020年6月29日,瓯北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去现场核实,发现现场有3瓶乙炔、6瓶氧气,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将上述物品退回厂家,不得再次存放。


4

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滨河东路托苍山石业

17时08分接举报电话,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滨河东路托苍山存在特种工无证作业等隐患。

2020.6.22

2020年6月22日,瓯北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案,发现该公司员工周某正在进行焊接热切割作业,经询问其没有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操作证,我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5

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3057号的川速兄弟的餐饮店

接电话举报,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3057号 的川速兄弟的餐饮店,厨房使用甲醇作为燃料,存在安全隐患。

2020.7.3

2020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川速兄弟餐饮店进行核实,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及当事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说明书,该店使用的燃料不属于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


6

瓯北街道创业路“蜀香园川菜馆”、人人酒店后面“阿东川菜馆”、老104国道“巴蜀川菜馆”、“金典川菜馆”、五中“五中鱼头”

来电人反映瓯北街道创业路“蜀香园川菜馆”、人人酒店后面“阿东川菜馆”、老104国道“巴蜀川菜馆”、“金典川菜馆”、五中“五中鱼头”有人私自提供危化品给该店铺使用该店铺都没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020.7.3

2020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来到举报件里餐饮店进行核实,除署香园川菜馆关门无法检查外,其他餐饮所使用的燃料都是由已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


7

瓯北街道罗西大街26号

来电人反映瓯北街道罗西大街26号有个员工没有电焊证就上岗施工,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2020.7.29

2020年7月29日下午,瓯北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前往罗西大街26号核实,该处为恒业自控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未发现有员工进行电焊作业,经询问,该公司有1名叫李某的员工(电焊工),该员工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2020.6.15-2026.6.14)。


8

南城街道西前村康宁医院后面制冰厂

来电人反映南城街道西前村康宁医院后面制冰厂生产时使用危险品“液氨”,存在安全隐患,生产时间为24小时。


2020.7.10

2020年7月10日,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核实,该处为永嘉上塘镇陈某冰块加工场,是液氨制冷企业,工艺中有使用液氨,但已制造相关制度,且检查是并未在生产,不存在24小时生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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