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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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岩头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大院,电话:0577-67151028,电子邮箱:ytz@mail.yj.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10月又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1名兼职工作人员及1名专职工作人员,在镇机关及三社区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在52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信息查阅点。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占0.6%;政策文件15条,占8.8%;决策信息1条,占0.6%;工作信息102条,占60%;民生工作信息37条,占21.7%;财政信息15条,占8.8%;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1条,占0.6%。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xxgk.yj.gov.cn)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2、信息内容不够齐全 3、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镇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镇各项工作、政策措施等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岩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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