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0-275961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0-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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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温州市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水政发〔2020〕25号) 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文明有序”的建设管理理念,深入推进水利建设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形象面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高质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保障。

二、主要依据

6月15日,市水利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7日,根据市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同时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原《永嘉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永水利〔2011〕226号)同时废止。

三、适用对象

永嘉县境内水利建设工程

四、主要内容

1、扩大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覆盖面,全县新开工建安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工程均应创建标化工地,要求创建率达100%,其中单个合同建安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可申报创建市级标化工地。

2、强调了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过程管理为重点,明确了项目参建单位各阶段创建要求。

3、提升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强化施工安全和文明管理,并要求推行可视化、智慧化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4、严格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评审标准,提高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比重。

实施时间:《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7日开始实施。

解读机关:永嘉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