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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助推搬迁·安居圆梦”大型慈善扶贫新闻报道活动的通知》(温扶办[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政策的意见》(温扶办[2018]2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低收入农户建房困难申请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不包括城中村改造对象)。 二、申报条件 1.时间:属于近三年新建房屋。 2.类型:整村搬迁、大拆大整、生态移民、避灾安置、危旧房改造、无房新建等类型。 3.面积:自建住房原则上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属整村搬迁的和同幢统批统建的以审批层数为准;购买房屋(合法)的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 4.要求:房屋建筑需审批手续齐全且合法。 三、资金补助 根据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购建房户数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确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低收入农户搬迁资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屋正面图片(一式二份); 3.低收入农户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复印件; 5.土地、住建部门房屋建设审批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六、申报程序 (一)请各乡镇街道驻村干部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于每月30号之前将《申报补助农户名册》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中心。年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四)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报送名单分批次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联系人:张胜杰15868720196(650196) 附件:1.助推搬迁安居圆梦低收入农户搬迁资助审批表 2.2020年度“助推搬迁˙安居圆梦”申报补助农户名册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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