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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件 永人社〔2020〕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职改字〔1992〕1号、温职改办〔2000〕9号、温职改办〔2016〕20号、温职改办〔2017〕4号和温职改办〔2020〕2号文件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今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县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和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定条件 (一)初定员级职务条件 1.中专及大专毕业生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 2.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 (二)初定助理级职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 3.中专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3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文凭; 5.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专业证书后担任员级职务满3年,经考核合格。 凭学历证书初定时,要求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对口者,一律不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 (一)初定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中国永嘉公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县人社局下载)两份,经所在单位考核鉴定,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毕业证书; (三)机关事业单位初定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新聘用人员介绍信复印件;企业单位初定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 (四)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规定工作年限为1年的需提供6个月以上缴费记录,规定工作年限为3年的需提供2年6个月以上缴费记录); (五)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学时登记; (六)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本科学历近一年,专科学历近三年);企业单位初定人员需提供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中国永嘉公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县人社局下载); (七)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 (八)证件照片; (九)身份证。 上述材料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需提供纸质材料外,其他材料都可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直接提取,请申报人员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四、继续教育 凡今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我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幸福感的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人文素养读本》、《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岗位胜任力的培养》选修课列为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五门选修课选一门进行培训。一般公需科目培训采用在线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wzjxjy.cn)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后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登记一般公需科目18个学时,相关学时记录记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联系人: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项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88302686) 五、受理方式 网上办理。 六、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指定专人注册登录申报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管理。 申报人员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须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经用人单位审核过的资料可作为职称申报的材料内容。申报人员注册后选择认定类型、单位隶属关系、选择受理部门。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选择受理部门,查看职称初定申报须知。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选择提取个人业绩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及用人单位可到(https://zcps.rlsbt.zj.gov.cn)下载相关《用户操作使用手册》。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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