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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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度,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截至201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工作信息55条,占45.1%;民生事项类信息36条,占29.5%;行政执法类信息11条,占9.02%;财政管理类信息16条,占13.1%。机构信息类2条,办事指南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公开分类还不是十分规范、个别信息公开时间还不时很及时、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等问题,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对民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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