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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表率示范作用,县教育局决定开展“最美”系列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包括校长、园长)。 二、评选内容(一)“最美教师”评选条件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 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体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特别在今年疫情防控和返校复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和家长的爱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 3.业务精良,业绩突出,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校级干部不参与该项评选。 (二)“最美党建人”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优秀个人。 2.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善于团结带领党员做好群众工作。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教育、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敢于担当,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一般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干部中推荐,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 (三)“最美班主任”评选条件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师生关系融洽,所担任班级学风正、有很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2.学识渊博、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班主任工作中,班主任专业素养深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事迹突出,干群关系、同事关系良好,善于与家长沟通,群众公认、口碑良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仍担任班主任工作。 三、评选名额最美教师、最美党建人、最美班主任各10名。 四、推荐名额教育指导中心各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提倡教师自荐和社会推荐,同时欢迎学生和家长推荐。每个片区按各个项目推荐2—5名,县局直属各学校至少推荐1名。 五、评选办法(一)材料提交。一位教师只能参选一个项目,填写相对应的推荐表,认真撰写主要事迹,字数1500字左右;电子照片2张,其中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1张;电子稿文件夹以“评选项目+姓名+学校”命名,文件夹包含推荐表、主要事迹、生活照。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以各片区、直属学校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yjxjyjjgdw@126.com,纸质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县局机关党委,联系人:陈仙敏,教育网:684776。 (二)评选。8月底,县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评选。 (三)表彰。9月上旬,在全县庆祝第36个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同时推荐到温州市教育局进行评审与宣传。 附件:1.2020年永嘉县教育系统第七届“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 2.2020年永嘉县教育系统第一届“最美党建人”评选推荐表 3.2020年永嘉县教育系统第一届“最美班主任”评选推荐表 永嘉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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