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0-283594 主题分类 农业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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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茶青收购资金贷款贴息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茶企加工能力,加强茶青本地消化力量,减轻茶农受疫情带来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茶企在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用于收购茶青的贷款资金进行贴息补助,现把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时间

从事县内茶青收购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茶叶生产主体,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起至4月1日。

二、贷款时间、期限和用途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所贷款项,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县内茶青。

三、额度和贴息

单户累计贷款额度为50-300万元,按3%利率予以贴息补助。

四、贷款贴息申报程序

(一)茶叶生产主体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贴息申请(填写贷款贴息申报表及提供营业执照、贷款合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农业农村局收取符合条件的申报表,并联合县财政局公示发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并退回申报表;

(四)全部贷款到期后,贷款主体提供每月利息缴付单,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公示发文,结算利息补贴。

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并严格把关。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俊才,联系电话:13706698298,机关网:628298。

五、附则

本文件自2020年2月2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止。


附件:永嘉县疫情防控期间茶青收购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