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99/2020-13240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城市管理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非法倾倒泥浆


根据县执法局潘陈一局长、谷明陆副局长的部署,为确保清明假期期间执法管理力量的充足,要求局各科室、中队全员在岗,并对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执法巡查,不给违法人员有可趁之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保护美丽永嘉。

4月6日2时许,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出动8人次,对楠溪江流域沿岸公路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有多辆重型浆泥罐车在东城街道敬仁村楠溪江滩地上直接向河道倾倒泥浆,行为极其恶劣。执法人员遂对泥浆罐车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初步调查,该重型泥浆罐车隶属于温州市万某环卫运输有限公司,目前车辆己先行登记保存在永嘉县东城街道陈岙村停车场,涉案人员机动中队已对其进行调查询问,对于此次案件幕后人员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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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施行的《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保护和改善楠溪江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滩林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堆放或者存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砂、石、土等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此次案件将是我局第一次适用该项法律法规,也是我县响应“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鲜明体现。我局执法人员将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项基本要求,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改善楠溪江的生态环境,为构建“美丽永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