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调整
2020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专项债券额度18.88亿元,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个别项目存在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较滞后的问题。按照《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0﹞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进行分配额度调整,调整方案已报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具体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