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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下镇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6地块规划 修改批前公告
《永嘉县桥下镇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6地块规划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规划修改,并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修改。2020年12月0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8日(共30日),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桥下镇主城区,东侧新建路,南侧为镇前街,西侧为京桥路,北侧为建业路,涉及修改地块为A-16a 地块、A-16c地块等2个地块,修改范围用地规模约为5.21公顷。 二、地块界线及地块编号修改 将原控规A-16c地块分割成A-16c1、A-16c2等2个地块。 三、用地分类与代码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对涉及的用地分类和代码做如下修改:商住用地(Rc)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行政管理用地(C1)修改为行政办公用地(A1)。 四、用地性质修改 将A-16c1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管理用地(C1)修改为供应设施用地(U1)。 五、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是确定供应设施用地的指标,地块指标根据相关规范规划确定,地块详细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见下表。 修改前、后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2013)标准配置。 4、A-16a地块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大于22%,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 5、R2为二类居住用地,Rc为商住用地,B1为商业用地, A1为行政办公用地, U1为供应设施用地,C1为行政管理用地,C5为商业金融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对桥下镇主城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影响不大,用水量、污水量、用电量等市政基础设施有一定量的减少,但是减少幅度较少,属于控规承受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仍按原控规配置实施。 八、地块出入口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后退要求;根据各地块区位和地理条件,本次规划建议A-16a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保持不变,A-16c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西侧、南侧,A-16c2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南侧。 九、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1、永嘉公务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1、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 联系电话: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图:1、位置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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