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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62/2020-08486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东城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东城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环城东路255号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577-6702602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9年,东城街道认真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新《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我街道共公开各类信息52条,其中机构信息6条,占11.54%,政策文件3条,占5.77%,工作信息5条,占9.62%,民生事项32条,占61.54%,财政管理6条,占11.54%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1142959.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有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情况;二是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通过网上、贴公告栏等传统形式公开,运用新媒体形式公开较少;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不够。

(二)改善措施

1、加强街道各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明确各科室需要按时公开的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2、积极与街道法律顾问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研判,提升答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