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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



  9月26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有关情况,提醒社会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所谓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话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工具,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欺诈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件,涉案87人。其中,2017年审结6件,涉案7人;2018年审结7件,涉案35人;2019年(9月24日止)审结13件,涉案45人,相关数据呈上升趋势。


  为从严从快惩处该类案件,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出了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类型的诈骗罪对应的金额为六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电信网络诈骗中,被害人对作案人的长相、性别等情况基本不知情或了解得不真实,且针对的是全国各地的不特定多数人,范围很广,它的危害比普通诈骗更大,所以打击更为严厉。”新闻发言人、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谷曼青说。


  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表现出诈骗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犯罪团伙分工呈产业链式、诈骗精准化程度高、跨地区犯罪特征尤为突出四大特点,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依法审理该类犯罪案件,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力度。


  “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花样,可以说是推陈出新,所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要贪小便宜,碰到以各种名义让你出钱的,就有可能是诈骗,大家要提高警惕心,谨防上当受骗。”谷曼青说。


(作者:周渊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