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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莲: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确保推进立法进程


  9月18日上午,县委书记王彩莲主持召开楠溪江立法工作专题研究会,听取楠溪江立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下一步修改工作作出部署。林万乐、谢崇福、陈建良、张贤孟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立法工作推进情况和楠溪江立法起草组关于《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条文修改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还讨论了楠溪江保护立法的管理体制、适用范围、违规行为等条例具体内容,对《条例》草案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楠溪江立法工作自2016年8月启动至今,共开展9轮大修20轮小修,今年6月初,《条例》草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下旬通过市人大一审。市人大牵头先后修稿十余次,并于2019年9月12日形成草案修改第十稿发送永嘉县委县政府征求意见。根据市人大立法进程,计划于近期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

  王彩莲指出,楠溪江保护立法对永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是一项非常严密复杂且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为保护利用好楠溪江的生态资源作出最大努力。立法起草组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禁止性、限制性等内容作进一步的深入论证,对《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严格把关,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王彩莲强调,要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使《条例》草案进一步贴近楠溪江保护利用的实际,努力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进一步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和亮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借鉴省内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条例》草案结合水利、环境、农业、旅游等部门职责,对各自意见进行全面梳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充实起草小组的工作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确保按计划推进立法进程。


(作者:厉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