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19-10997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组配分类 决策制度、目录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嘉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嘉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县政府不予决策。需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按程序办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永嘉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附件

永嘉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单位

拟办理时间与实施计划



1

永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中长期规划

县发改局

拟于2019年11月底前办理,完成后开始实施


2

永嘉1+4工业规划(永嘉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永嘉县系统流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永嘉县教育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永嘉县时尚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永嘉县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规划)

县经信局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2023年


3

修编《永嘉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县教育局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2022年


4

永嘉县“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完成后开始实施


5

“公墓革命”项目

民政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2020年


6

编制《永嘉县商业街(区)暨月光经济发展规划》

县商务局

拟于2019年第四季度办理,完成后开始实施


7

编制《永嘉县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2019-2023)》

县商务局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2023年


8

编制《永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3)》

县商务局

拟于2019年第三季度办理,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2023年


9

建设110个规范化提升避灾安置场所

县应急管理局

已完成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