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19-26981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扶贫专项资金(已归档)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五批扶贫项目(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实施计划的通知》(永扶〔2017〕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已竣工项目,经县扶贫办组织验收和县财政局委托中介单位审价,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决定对东城街道仁里村等4个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安排补助资金共57.27万元(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该批补助资金,其中50.7万元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

二、[2016]77号)中列支,6.57万元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46号)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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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助标准: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投资额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算。

  • 请有关乡镇(街道)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到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2日

永财农〔2019〕3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