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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评审对象: 为满足我县建设工程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开发更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工作年限 (一)评审对象:永嘉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二)工作年限: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底。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1.技术员: ①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③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①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③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⑤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⑥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三、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工程造价 、建筑结构、 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工程勘察(测量)、白蚁防治、城乡规划、岩土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含景观设计)、建筑材料 (限事业单位) 四、关于业绩、成果的要求 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负连带责任。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图纸、报告等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集体获奖项目由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或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名单(格式:获奖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个人获奖项目由个人提供上述材料,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负连带责任。 五、报送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一)评审材料清单1份,贴于资料袋正面;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须在工作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四)出具人力社保部门六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外地流动到永嘉的申报对象至申报截止日之前必须有3个月的在永社保缴费记录1份; (五)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书; (六)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本科学历近一年,专科以下学历近三年); (七)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 (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800字,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十)提供业绩佐证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十一)两寸免冠近照1张; (十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以单位命名,在申报受理后,电子版发送到532251010@qq.com。 除评审表不装订,其他资料装订成册。 六、继续教育 凡是评审对象均需参加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我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幸福感的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人文素养读本》、《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选修课列为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四门选修课选一门进行培训。一般公需科目培训采用在线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wzjxjy.cn)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后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登记一般公需科目18个学时,相关学时记录记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联系人: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项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88302686) 七、申报流程及评审办法 (一)申报流程: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报永嘉县建筑业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由县职称评价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二)评审办法:初级评审实行量化评价形式,采用理论考试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评审对象的学历、资历与能力、个人荣誉与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通过率不高于申报总人数的80%。 八、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送时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报送地点:永嘉县建筑业行业协会(永嘉县建设大厦1804室) (三)联系电话:0577-67252496 永嘉县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永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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