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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有效落实“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让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温教基函〔2019〕50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永嘉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永嘉县“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与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乡村“小而优”学校创建项目等工作,推动我县城乡结对帮扶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2019年,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20所,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3所,省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1所。乡村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除计划优化的学校外)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到2021年,全县所有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县级管理,全面落实。县教育局负责本区域结对帮扶工作的管理,学区督促落实,确保结对帮扶民生实事项目按时、高效完成。结对帮扶工作以县域内城乡学校为主,部分乡村学校参与跨县域、市域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 (二)突出重点,精准帮扶。结对帮扶工作要将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薄弱初中列为重点帮扶学校。 (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立足区域实际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依托信息技术,落实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有实效的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创新结对帮扶形式,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结对帮扶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结对形式及要求 1.县域内城乡学校结对。由县教育局指定县域内的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小学、乡村薄弱初中学校建立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或集团化学校。 2.市域内城乡学校结对。由县教育局确定一批相对薄弱的乡村小学、乡村初中学校与市域内优质学校建立跨县域、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 3.省域内城乡学校结对。由县教育局与我县对口支援县(省第四轮教育对口支援确定的县)教育局对接,确定一批乡村小学、乡村初中学校与支援县优质学校建立跨市域、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 (二)帮扶形式及内容 1.城乡同步课堂。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实施。利用互联网技术,由优质学校部分学科的授课教师同时对本校学生和结对帮扶学校学生开展视频直播互动教学。使结对的学校学生实现同步上课、同步作业、同步接受辅导,结对的学校教师共同备课、共同上课、共同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同进行质量检测,让乡村学校的学生同步享受到城镇的优质教学资源。 2.远程专递课堂。由教育技术中心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实施。结对帮扶校际,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由优质学校针对薄弱学校的薄弱学科,系统地提供以视频点播为主的网络课程。 3.教师网络研修。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结对学校的教师基于网络平台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诊断和主题研修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城乡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4.名师网络课堂。有效利用省教育厅提供的优秀教学课例及微课资源,发挥优质学校名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各结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应明确不少于以上4种帮扶形式中的2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城乡同步课堂为各校必选帮扶形式。 四、结对帮扶任务安排 (一)结对名单确定。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结对帮扶计划数确定“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于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 (二)结对帮扶期限。结对帮扶自2019年开始,每3年为1轮,一般结对帮扶时间不少于2轮。 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 1.县教育局成立“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李永绍局长为组长,瞿晓敏副局长、余承宽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教育一科、督导科、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完成学校结对任务;指导推动各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督导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总体目标高质量达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技术中心),由教育一科负责人戴德康兼任主任,教育技术中心主任金衍平兼任常务副主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小江、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汤海靖任副主任。 2.确定“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指导结对学校制订结对方案,签订结对协议,落实结对工作所必需的教育技术装备配置和工作经费,开通网络空间,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应用实效的发挥。 3.全县按照不低于结对学校15%的比例,培育和提炼结对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按照市局一月一报要求,教育技术中心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和实践成效;加大项目实施的宣传推广工作,局办公室要在年度内在省级以上媒体至少有1篇报道。 4.指导各学区、学校创造性地开展“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创建平台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培训,对结对帮扶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总结,并对学校结对帮扶绩效进行评估。 (二)各学区 1.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成立由学区主任牵头负总责、分管主任主抓落实、相关科室和结对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专班,制定详细方案,落实好本区域的结对帮扶工作。 2.对本区域结对学校的帮扶工作给予具体指导、督促结对帮扶学校有序、有效开展活动。 3.负责本区域结对学校工作方案实施、日常管理,配合县教育局做好结对学校的检查考核、总结评价等工作。 4.指导结对学校制订结对方案、签订结对协议、开通网络空间、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按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结对学校 1.制订方案,签订协议。结对学校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制订结对方案并签订结对协议,明确具体结对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间。 2.开通空间,汇聚信息。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开通专项网络空间,动态呈现结对帮扶推进过程和阶段成果,交流信息与经验,共享优质资源。 3.点位聚焦,探索实践。结对学校对照结对方案,围绕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的结对帮扶总体思路,开展丰富多样的结对活动,探索形成促进结对学校依托信息技术共同发展的经验和模式。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成立相应的“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结对帮扶工作,制定相应的结对帮扶工作详细方案,及时研究破解结对帮扶工作中的难点。 (二)经费保障。教育技术中心要切实保障结对学校具备远程实时交互、多媒体教学的基本条件。 (三)督导考核。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工作绩效评价。2019年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受援的乡村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提升等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完成一轮帮扶后作一次全面评估。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结对帮扶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局办公室在“永嘉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结对帮扶”专栏,及时呈现项目推进过程和阶段成果。各学区、学校要积极挖掘典型做法,多形式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七、其他事项 (一)工作进度要求 2019年3月30日前确定结对学校名单,4月15日前全面完成结对帮扶协议签订;5月15日前有关信息化设施设备全部到位,结对学校全面开通网络空间,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结对学校在4月15日前,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完成专项网络空间开通,将结对方案和结对协议等材料上传空间。 2.民生实事实施月报制度。受援的乡村结对学校要在每月20日前将《“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结对学校用表)》(附件3)电子稿及盖章的纸质稿报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周振欧,电话:67224552,13868635757(教育网:635757),邮箱:yjxjyjszx@126.com。教育技术中心从4月开始,于每月的25日前将《“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县教育局用表)》(附件2)报市电教馆应用研究科。 附件:1. 永嘉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 2.“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月报表 (县教育局用表) 3.“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月报表 (结对学校用表) 附件1 永嘉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 一、县域内城乡学校结对情况汇总表
二、市域内城乡学校结对情况汇总表
三、省域内城乡学校结对情况汇总表
附件2 “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 (县教育局用表) 教育局(盖章): 填报人: 工作月度:2019年 月
填写说明: 1.此表为县(市、区)汇总表,内容经所在单位领导签批后,于每月25号17点前,于每月的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附件4)报电教馆应用研究科。联系人:郑策,电话:0577—88610178,13676782923,邮箱:191870856@qq.com。 2.“技术装备环境”对照《结对帮扶技术环境指南》的要求核定。 3.“亮点做法”,此表中简单罗列,详细内容以图文结合的体例,单独报送。 附件3 “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 (结对学校用表) 城镇学校: 乡村学校: 填报人: 工作月度:2019年 月
说明:1.此表供县(市、区)教育局使用,结对学校按实汇整数据后,每对学校填报一份,由受援的乡村结对学校填报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2.“学段”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 3.“乡村学校”专指乡镇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不包含已设立街道的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小学和教学点。 4.“技术装备环境”对照《结对帮扶技术环境指南》的要求核定; 5.“学校空间”指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的学校空间。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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