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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9/2019-17630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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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永嘉“一带两城五组团”发展战略布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以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目标,做到惠民生、谋民利、解民忧,使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情况

(一)突出创新发展,民政工作成效亮点纷呈。一是创造全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永嘉经验”。严格贯彻落实省委58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服务、技能培训先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技能培训、资金帮扶、创业指导等精准帮扶措施,实现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率达98%以上,退役军人群体总体平稳可控。2018年7月2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批示:永嘉县的做法再次说明,只要真正重视起来,是能够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的,请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永嘉县的经验,各地要开展互学互比。二是打造全市首个“互联网+移风易俗”花园式生态墓地。借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契机,坚持绿水青山与生态文明,创新“互联网+移风易俗”,以鹅卵石为原材料制作墓碑,并配置二维码,通过扫码便知先人身前事,实现网上祭奠、文明祭祀,已累计完成私坟生态化改造500余座,实现昔日荒芜“坟山”变身百姓休憩公园。2018年7月26日,副市长苗伟伦的批示肯定:好作法!值得其他地区借鉴。三是成功获评全市首个省级十大“千年古村落”。紧紧围绕芙蓉村“七星八斗”布局特色,积极指导岩头镇有效化解“村民要求生活现代化”和“政府要求保护古文化”之间的矛盾,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底全力推进芙蓉村申报浙江省首批十大“千年古村落”。经省级有关部门综合评审,芙蓉村于2018年6月27日举行授牌仪式,被授予全市第一个全省首批十大“千年古村落”。

(二)突出统分结合,涉老服务得到长足发展。一是着力政策扶持,夯实养老阵地。截至目前,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家,其中市级示范型2家、县级示范型7家;全县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3家,民办养老机构3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87个,实现城区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64.9%。同时,实施“以奖代补”助力养老机构发展,为5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2017年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助资金45.9万元,为166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放2017年创建补助1918万元,为516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放2018年运营补贴1192.2万元。二是大力激发民资,助推项目建设。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建设进度,成功创办首家“医养结合”模式养老院--永嘉利民(医院)养老院,完成3家敬老院公建民营改制工作,5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第三方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社会化运营;同时,为80岁以上有需求的1600多名老年人提供“一健通”综合服务,建成助餐配送餐点355个,为全县5.3万名老年人提供配、送餐等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共出动联合执法行动6次,执法人员60多人次,检查养老机构4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类指标合格率达91.5%,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度提升。通过政府“埋单”发放养老服务补贴560多万元,惠及困难老年人4000多人。三是全力培育人才,提高服务水平。依托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工作室和老年服务社会工作室,开展涉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608人,其中助餐点管理人员业务培训85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29人,养老机构护理员轮训52人,失能失智家庭护理员技能培训314人,养老机构护理员(考证班)128人,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四是推动老龄事业,突出为老服务全面完成村级老协会规范提升工作,指导乡镇(街)级老协会创建;全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对全县60周岁以上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保费由政府全额出资,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政府出20元、个人出10元进行自愿投保,全县参保率已达65%以上,惠及10万多老人;累计精准发放高龄津贴823多万元,免费发放“安心手环”855个,为失智老人构起安心的保障;结合“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舞彩人生”永嘉分会场汇演、送戏下乡、老年人门球赛等活动。

(三)突出民生保障,救灾救助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强化城乡低保,发挥“托底保障”功能。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审批和低保边缘户认定工作,截止11月,全县共有低保对象26445人,共发放低保金1.26亿元,占比达到全县户籍人口的2.76%,其中新批低保对象1934人,退出低保对象3992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共有低保边缘户13488人,其中新认定低保边缘户对象667户1492人,退出低保对象边缘户4157 人。二是强化急难救助,发挥“救急救难”功能。全年累计开展医疗救助1298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428万元;同时,针对低保对象中的精神病人开展医中救助,共计救助3366人次,支出救助金1597万元,目前仍在院治疗的还有 650人;临时救助1723户4878人,支出救助资金517.6万元;救助“救急难”对象19户49人,支出“救急难”资金20万元。同时,全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共接受救助人员297人次,其中危重病人125人次、流浪未成年人9人次。女性27人次,治愈跨省护送返乡安置47人次,接回安置13人次,共支付救助经费164万元、护送返乡经费12万元,现滞留人员13人。三是强化重残救助,发挥“扶残助残”功能。全县享受残疾人生活补助10798人,护理补贴8850人,其中新批残疾人生活补助享受对象1942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1218人;同时,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有效安置残疾职工370多人,残疾职工月均工资2600元。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发挥“防灾救灾”功能。完成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提升任务101个,下发2018年度自然灾害倒损房户补助资金9.2万元,集中采购冬令救济棉被5290条,其中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预留380条,4910条分发22个乡镇(街道)用于帮助受灾户和困难户安全过冬;组织5个乡镇180余个村近200名基层灾害信息员开展灾害业务培训,新增3支社会救灾救援队伍,建成“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2家,慈善精准帮扶基地1处,拍摄慈善专题微电影《逐梦》,举办大型广场慈善服务活动,倡导“人人向善”,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四)突出节地生态,殡葬改革工作有所突破。一是推行移风易俗,深化丧事简办“五项治理”。深入推进办丧过程制度化、丧事简办集中整治常态化、丧事服务规范化、青山白化生态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五项治理”行动,累计发放《殡改宣传手册》4000份、《通告》1.1万份、《倡议书》1.2万份、《办丧须知》1万份,出动宣传车381余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80余场次;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4人,查处违规车辆17起,制止电子花圈21起,烧毁电子屏幕16个;实施丧事监管139例,制止违规办丧22例,发出整改通报1份(次),责令公开登报道歉1例。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深化“青山白化”治理。加强坟墓“禁新”日常巡查,实行半月督查每季考核,利用“青山白化”治理GPS监管平台和2台无人机进行巡查,截至11月,已拆除平毁新建、翻新私墓489座,政府出资生态化改造坟墓524座,积极引导坟主自行生态化改造私墓36座。积极推广岩坦镇小舟垟坟墓生态化改造“留碑不留坟”标准,创新“互联网+移风易俗”模式,给每块墓碑上设置一块鹅卵石+二维码,通过扫码登录墓主网上纪念馆,实现网上祭祀,文明祭祀,并将昔日坟山变成百姓休憩的公园。同时,启动了全省消薄现场会和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现场会线路两侧1611余座、涉及9个镇街的坟墓生态化改造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青山白化”回潮现象,重点路段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山体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三是倡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生态墓地建设。截止11月,现场踏勘公墓选址75处,开具联系单53份,审批生态公墓30处,骨灰楼2处,核准建设面积94亩,可建墓穴约2.8万穴。开工建设生态墓地建设17处,建成生态公墓6处,建成骨灰楼1座,增建已建公墓节地安葬设施2处墓位4200穴。组团赴金华市磐安、永康、义乌等地学习考察节地生态葬法改革,出台了永嘉县骨灰楼(堂、塔)建设简易审批专题会议纪要,破解了骨灰楼(堂、塔)建设审批难题。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永嘉县倡导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办法(试行)》,大力倡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今年5月23日参加全市联合海葬2例;实施树葬3例,其中鹤栖山陵园2例,茗岙乡1例;积极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截止11月已火化遗体4713例,累计减免费用60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五)突出拥军优属,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全县共慰问10个部队,走访各类优抚对象1280余人(户),支出慰问金111万余元,慰问品7.7万元,发放年画挂历2.3万份;完成清明节祭扫以及烈士公祭活动,累计接待2000余人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答复各类信访28件,接待来访人员4批次,信访处理率达到100%。投入40余万元购买“情系老兵”、“情系功臣”2个社会化优抚服务项目,全县辖区内1407位重点优抚对象及退伍兵受益。努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县采集14528人,录入优抚信息系统11828人,采集率达到94%。二是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落实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并按照统一发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现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个人账户。截止11月,优抚补助经费支出2695.95万元,医疗补助经费支出297.8万元。同时,做好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落实。三是接收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全县接收2017年夏秋冬季退役士兵共有353人(退役士兵330人,转业士官23人),其中175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支出经费117.73万元,为了3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26余万元,330名退役士兵档案全部移交县人武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用文化考试和服役年限、部队表现相结合的办法,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选择备选单位,23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全额事业单位,安置率达到100%。四是涉军维稳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贯彻落实省委58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服务、技能培训先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技能培训、资金帮扶、创业指导等精准帮扶措施,有效提高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率,退役军人群体总体平稳可控。2018年7月2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批示:永嘉县的做法再次说明,只要真正重视起来,是能够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的,请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永嘉县的经验,各地要开展互学互比。

(六)突出三社联动,社会治理工作彰显活力。一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共治。采取“三结合”工作法加大村务公开指导力度,全年开展4次村务公开督查活动,每次抽查60多个村居,已发现各类问题505条,整改到位480条,整改率达95%;开展民主协商工作的村居达582个,占村居总数的62.5%,有效解决了基层治理难题,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完成岩坦镇庙下村并入岩坦村的撤村建居试点工作,下拨18个城市社区运行经费120万元。根据《浙江省农村社区建设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自我评价活动,并根据省市要求上报示范型和完善型农村社区。二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完成了41家已脱钩及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投入资金35万元资助35个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完成10家社会组织与村(社区)结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现存社会组织736家,其中社会团体28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48家,基金会8家。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家,基金会1家。三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动员各类人员参加国家社工师考试人数达791人,同比增幅达75%,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考试通过人数215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191人,社会工作师24人,截至目前,全县国家级社工师达325人,社会工作者总数达980人;同时,社工机构逐步走向正规,全县专业社工机构已达13家,今年新增社工机构1家,社工岗位开发15个。

(七)突出规范服务,专项事务管理不断提高。一是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民政审批事项“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使民政办事事项100%进驻行政审批中心。二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截止11月,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数414家,其中社会团体148家、民办非企业260家、基金会6家;审批社会组织185件,成立大会材料审核10件。三是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办理地名建筑物命名29件、预命名7件,出具地名证明800余份;挖掘整理了7个地名文化遗产的资料,申报了上塘街等3个地名为市级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审核通过崖下库等4个地名列入永嘉县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清理整治门牌5447个、路牌370个;处理数字城管理案件7件,完成温台丽线行政区域界线123.7公里和6个界桩的外业联检任务。四是依法做好婚登收养工作。截止11月26日,累计接待办事群众2万余人次,办理各类婚姻登记9236件次,其中办理结婚登记5718件,离婚登记1983件,补发结婚证1295件,补发离婚证220件,出具涉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份,婚姻登记查档1200余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目标。受理收养登记40件,登记合格率100%。

(八)突出主体责任,民政为民基础得到夯实。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同部署、一并考核,每个季度召开1次专题例会听取班子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严格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责任分工文件,把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今年以来共安排各类学习会80余次,专题报告会2次,党课10次。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中层以上干部30多人参观了县委党校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工作人员会等会议,会前安排十分钟开展纪律教育;认真落实谈心提醒教育,1-11月共开展谈心提醒教育49次;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共梳理出27个项目103个风险点,并逐一制订相应防控措施。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全年共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42次,有效推进了“清廉民政”建设。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主攻民生保障、精准扶贫、社会福利等工作内容,不断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是以适度普惠为重点,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比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充分发挥临时困难救济、特殊困难救济的作用,对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特殊困难救济;推进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二是以社会福利为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制工作,重点打造2—3家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继续扩大养老助餐服务范围,推行“一键通”综合养老服务,大力探索“医养结合”等新型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是以节地生态为重点,倡导移风易俗,加大殡改工作力度坚决实行新建、翻新私坟“零容忍”,继续创新“互联网+移风易俗”理念,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完善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通过源头治理机制,确保“禁新”率100%。探索实施“公墓革命”,深化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厚养薄葬,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确保殡葬服务规范管理、透明运行、健康发展。

四是以三社联动为重点,完善治理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总结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情,稳步推进人口较少的村规模调整,按时完成市里下达的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任务;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民办社工机构扶持力度、社工岗位开发力度,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

五是以优抚服务为重点,突出购买服务,推进优抚政策落实;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部署,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落实工作,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100%落实;严格落实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优抚信息数据管理;完成新形势下退役士兵数据采集、核对、录入以及光荣牌发放等工作。

六是以规范服务为重点,强化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加快困境儿童信息化建设。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县界联检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界线纠纷。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公共服务,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深入推进地名规范化设置。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水平,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归档。做好救灾及应急救助工作,加大救灾物资使用监管力度,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发挥好救灾物资作用。

七是以党风廉政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狠抓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干部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