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19-276664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卫发〔2019〕47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DJ58-2019-0002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完善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库,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汇总自2015年开始来院坐诊过的专家信息,认真填写《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信息汇总表》(包括非永嘉籍),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郑晓兵,联系方式:67224184、671366,邮箱:yjxwsjyzk@126.com

同时,各卫生健康单位要认真梳理目前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引进方式、聘用条件和引进程序,于2019年4月30日前重新提交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相关材料。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0日

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规范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工作,充分发挥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的专业和技术优势,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为家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有力推动永嘉赶超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进一步规范高层次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促进人才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为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实现“病有良医”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围绕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引进人员必须是对医院学科建设、青年骨干医师培养、教学科研工作能产生重要作用的高水平专家和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2.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与引进专家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柔性引进医学专家单位的考核考评,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重点考核引进工作能力和实际业绩,促进引进人才认真履职、发挥作用。

三、引进方式

(一)定期开设专家门诊。邀请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返乡开展专家坐诊,专家门诊每个月开展1-4次,并根据需要请专家现场会诊、病例讨论和手术带教。其中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门诊实际需求开展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应根据单位规模和实际需求,柔性引进1-4名医学专家。

(二)开展专家带教工作。利用专家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进行“传、帮、带”,培养永嘉本地的业务技术骨干,提高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各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带教工作,明确跟师人员,县卫生健康局将对带教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家带教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专家报酬补助经费予以扣除。

(三)开展业务培训讲座。根据医共体内实际需求,每年定期邀请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来永嘉举办不同学科的业务知识培训或讲座。

(四)安排人员进修培训。每年选送一批技术骨干由专家联系安排进修培训。通过进修,培养一批医疗学科带头人,帮助医院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建设。

(五)开展学科建设。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带头或以培养学科带头人的方式支持医院开展重点学科建设,牵头医院结合学科建设需求,并上报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应结合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努力在1-3年内实现基层特色专科发展新突破。

(六)担任医学顾问。选择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在各自专业领域从业经验丰富且成绩显著的省内外医学专家担任政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顾问,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学科技创新、医学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建设、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等提供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四、应聘条件

1.医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一般应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五、待遇保障

县财政2019年预算安排240万元的资金,用于保障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经费。对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还乡开展帮扶活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在经济上,要让专家得到适当的报酬,按正高职称1500元/天、副高职称1000元/天、中级职称600元/天的标准给予劳务补助;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市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200元,市外省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500元,省外每人往返一趟补助800元。用人单位可根据邀请到专家的具体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在不低于县补助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非永嘉籍医学专家参照执行。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严肃专家上下班考勤纪律,严格按照专家上班时间进行补贴发放。

六、引进程序

1.由各卫生健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审批表》、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可行性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专家专业特长,本单位对该专业需求情况,引进专家后发展前景,所产生的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2.局医政医管科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七、柔性引进人才管理

1.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受聘为医院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相关医院负责。

2.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照所签的协议为医院服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建立相关单位领导与高层次卫生人才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系领导要主动听取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对医院学科发展、新技术新技术开展、卫生规划、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可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反映情况、提供建议。

3.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聘期一般为三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协议。

4.聘期未满解除协议,聘用方或受聘方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他事项

1.本办法所称人才柔性引进,是指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在人才流动中的制约,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适应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发展需要,契约管理的人才引进方式。

2.本办法涉及报酬均指税前标准。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审批表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