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19-26981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扶贫专项资金(已归档)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扶贫办公室2019年10月15日印发的《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县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和聘用人员,加班加点,调查核实,信息资料上传、数据录入,大部分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国扶系统里的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至11月上旬导入和调整国扶系统低收入农户22449户40353人。

    为了弥补各乡镇(街道)调查认定工作经费不足,根据各乡镇(街道)重新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数和实际支出,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总计金额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该批工作经费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拨付2014年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4〕94号)下达我县的项目管理费中列支4.5559万元,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农〔2017〕93号)中列支13.84万元,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46号)中支出6.6041万元。请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管理,做到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附件:补助金额)

    

附件:各乡镇(街道)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补助金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日

永财农〔2019〕100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