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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扶贫专项资金(已归档)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飞地抱团”项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增强我县重点帮扶村和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与增收能力,确保低收入农户增幅高于全县农民收入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要部署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的意见 》(浙组〔2019〕11号)和《永嘉县村集体经济发展“飞地抱团”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9〕158)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和审核及县村经办联合筛选,并经入库公示,现确定第二批20个经济薄弱村(具体名单见附件)实施“飞地抱团”项目,每村出资50万元折股量化购置桥下镇教玩具小微园“飞地抱团”项目第21、22号厂房部分产权用于出租,厂房出租收益用于发展村级集体

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该“飞地抱团”项目每个重点帮扶村补助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各村自筹资金10万元,20个村共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中从《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10号)中列支259.48万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1号)中列支164.3万元;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浙财农[2018]37号)中列支28万元;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0号)中列支200万元,从《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9]481号)中列支148.22万元。

  • 请有关乡镇(街道)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到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个帮扶薄弱村名单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 2019年12月2日

    永财农〔2019〕986号.DOC

    附件:

    “飞地抱团”项目帮扶薄弱村名单

    序号

    村 名

    1

    岩头镇

    山联村

    2

    岩头镇

    林山村

    3

    沙头镇

    高谢村

    4

    沙头镇

    珍岙村经合社

    5

    枫林镇

    下港村经合社

    6

    枫林镇

    金山头经合社

    7

    岩坦镇

    上岙

    8

    岩坦镇

    叶坑

    9

    岩坦镇

    大谢

    10

    岩坦镇

    景泉

    11

    大若岩

    田垟村

    12

    碧莲镇

    槎川村

    13

    碧莲镇

    小渠村

    14

    巽宅镇

    山霞村

    15

    鹤盛镇

    东炉村

    16

    鹤盛镇

    填垟村

    17

    鹤盛镇

    东皋村

    18

    东城街道

    绿障村

    19

    北城街道

    下寮村

    20

    黄田街道

    新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