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5/2019-13270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河长制工作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19-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治水人”活动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反映我县治水丰硕成果,充分展现治水风采,提高群众对“五水共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战斗在治水一线的干部群众选树宣传一批担当尽责、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河长、督查长、警长、保洁员、志愿者和其他关心支持治水事业的“最美治水人”,营造浓厚的人人学习最美、人人争做最美的社会治水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发掘、选树、宣传一批最感人、群众最认同的最美治水先进典型,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民参与“五水共治”。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2020年1月。

三、组织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县治水办、永嘉传媒集团。

四、推荐范围

“最美治水人”推荐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推荐:

(一)战斗在治水一线,在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大领域开拓创新,有先进事迹的;

(二)认真履职的各级河长、治水督查长、警长、治水专家、保洁员及志愿者团体或个人,以及在治水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

(三)普通干部和群众参与治水,能反映 “美在平凡、美在奉献”,展现最美治水人精神风貌的。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方式。附件2中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相应类型的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永嘉县“最美治水人”推荐表、与治水有关的工作场景照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张,于12月31日前报县治水办。

(二)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素材,深入基层寻访“最美治水人”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新闻报道、人物故事、报告文学、纪录片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永嘉县“最美治水人”推荐表》

永嘉县治水办(河长办)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永嘉县“最美治水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联系电话

工作地(单位)

职务

推荐类型

推荐理由

(200字以内,概括主要事迹)

具体事迹介绍

(必须附上详细文字材料、照片,包括一张电子版单寸照、一张电子版工作照)

媒体关注:

曾得奖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