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0/2019-18713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 发布机构 永嘉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9-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7月23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县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专门研究了“同级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提高审计成效。

为做好“同级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列出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督查和审计回访。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从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督促和县政府的重视下,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与往年相比,整改力度和成效都有了明显改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代编规模大,指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2018年度的各口代编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梳理,对可以安排到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指标将尽可能安排到预算部门,逐步减少代编规模,完善预算管理。在2019年预算执行中,已按要求对除预备费外的代编指标进行核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预计可压缩代编规模24600万元。

2.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预算追加率高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在2019年预算安排时,重点测算了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企业科各个项目资金分配,保障光伏发电项目预算金额。

3.关于预算追加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客观上,由于我县财力严重不足,部分该进预算的项目资金无法列入年初预算,只好在实际使用时结合财力情况进行追加。县财政局将通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大额项目支出列入年度预算调整,以及限定追加时间、规范预算追加行为等方式,减少追加金额。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县财政局早谋划、早准备,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启动预算编制工作,在8月初就提前发函通知预算单位梳理项目预算,确保预算单位有充足的编制准备时间和财政局归口科室有足够的审核时间,进而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

(二)财政资金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尚未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已根据重点工程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将2018年及以后成立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全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截至10月10日,实行集中支付的单位由去年的5个增加到今年的12个,实行集中支付的项目由去年的13个增加到今年的25个,实行集中支付的金额由去年的6797万元增加到今年的44746万元。同时,县财政局对县本级部门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乡镇、街道)银行账户的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核查,自2019年6月开始,民政部门“低保金”已纳入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再转拨乡镇街道。截至9月底,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发放金额4883.01万元。另外,照料中心等项目指标已陆续通过预算指标调整方式直接由各乡镇街道予以拨付。

2.关于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扶贫资金专户2018年末银行存款余额40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已全额上缴国库。

3.关于省级调剂金未及时补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补缴2016年及以前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3750万元。

4.关于保证金账户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保证金账户历年利息48.13万元上缴国库,并对该保证金账户进行清理核对。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经核对确认退还押金1.84万元,清理后进一步上缴国库529.6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8.35万元、土地补偿金结余109.65万元、无法退还的押金401.60万元。

(三)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拟好《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准备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该《实施意见》,县财政局将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督促预算单位制定绩效工作方案,并将在三年内对绩效管理实行全覆盖。同时,县财政局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已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局科室考核内容,并提请县考绩办及有关部门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部门考绩和干部考核内容。2019年我县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率近100%,预算绩效目标复评200个项目,占总项目个数的10%,涉及资金6.1亿元,2019年县十大民生项目列入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4.86亿元,预算绩效复评和重点评价总涉及资金10.96亿元,较往年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城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8年我县城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县综合执法局多次对各乡镇街道收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县政府王高博副县长对收费滞后的瓯北街道、岩坦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县纪委要求收费缓慢的单位作出说明;县考绩办进行了督办并将收费情况列为年度考核事项;各乡镇(街道)加强了收费工作,截至2019年8月20日,全县除瓯北街道外,其他21个乡镇(街道)均超额完成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的城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度任务。县综合执法局增加了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收费任务数,总收费任务1500万元较上期574万元提高近2.61倍,截至9月30日,已完成收费额121.75万元,已较上期进度明显提升。

二、政府投资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2018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造价结算审计的49个单项工程中有14个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期延期问题,主要是由于政策处理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施工力量不足、业主缺乏管理经验等原因造成的,对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问题已在造价结算中予以扣罚。县发改局强化监督管理,在初拟的《关于加强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并加强监管工作。

(二)关于工程造价结算虚报多报情况普遍的问题。2018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造价结算审计的49个单项工程多报的5729.34万元已在造价结算中核减;同时县审计局对工程造价净核减率超过5%的15个建设单位进行书面提醒,要求建设单位今后严格工程结算审核把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对原桥下镇向阳村饮用水工程虚报工程量问题进行了移送处理,村支书被开除党籍,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被党内警告处理。

(三)关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职责不明确的问题。县发改局通过调研并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政府牵头相关行业部门研究讨论,已拟定《关于加强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线上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制定相关监督管理责任。目前该文件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县政府进一步研究讨论发文。

(四)关于部分项目绩效不理想的问题。县旅投集团已与黄岙村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不再租用该村原小学校舍及周边杂地。县残联结合今年“残疾人之家”创建工作,出台《关于开展残疾人之家(庇护性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加强乡镇(街道)创建残疾人之家创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庇护中心通过提升完善转化为“残疾人之家”,并强化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正常运营。

(五)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鹤盛镇已将原处于体外循环的投标保证金纳入镇政府账核算,相关责任人正在被县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针对8个工程项目未办理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县旅投集团已就该类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问题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请示,研究简易操作办法,做到既规范程序,又满足楠溪江全域旅游配套及5A创建项目需要。县残联出台了《无障碍设施(辅具)进家庭发放流程规范》,明确无障碍设施(辅具)进家庭的发放流程及各类重要事项,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无障碍进家庭设施改造验收工作;并出台《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规范“残疾人之家”创办、验收、资金拨付办法。

三、市对县有关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5年至2017年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救助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永嘉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因病致贫对象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并明确了临时救助认定标准和因病致贫人员医疗救助条件;县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了规定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及要求,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工作,完善了救助体制机制。

2.关于困难群众未享受相应救助的问题。县财政已落实了应享受未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62名低保、特困人员的财政补贴,低边对象已纳入2019年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对象,83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已办理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关于违规享受社会救助的问题。县民政局已注销了8名不符合低保资格但仍通过审批享受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县住建局经核实确认4户存在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救助资金并追回3户合计4.5万元,另1户超规划面积违规享受1.5万元为低保边缘户,其家庭困难无经济能力退款需走免予退款程序;同时加大对危房改造救助的审核力度,变由对象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为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重复享受、非法定劳动年龄享受、公职人员享受等违规享受就业培训补贴合计12.33万元,均已全部追回。

4.关于重复或多头享受社会救助的问题。县民政局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已全部追回重复发放的46笔医疗救助合计42.90万元。1名在泰顺、永嘉两地享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已取消其在永嘉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资格,同时全县特困人员已采用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审批,实现了社会救助信息多级共享。

(二)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棚户区改造资金闲置未用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未拨付的棚改启动资金388万元发放到三江农房集聚项目13#地块。

2.关于合同履行情况不到位的问题。上塘中心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未及时支付给黄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的235万元进度款拨付给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县住建局加强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核查,取消4名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保障资格,对已分配却长期闲置的鹅浦景园19幢602室和19幢202室两套公共租赁住房予以收回。

四、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扶贫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资助精准发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教育局结合县民政局低保、低边等数据和学籍信息系统数据,通过数据查询并核实,除21名已毕业的学生和个别自愿放弃教育资助的学生外,52名应享受而未获资助的学生在本学期得到了教育资助。

2.关于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针对惠农补贴资金滞留乡镇(街道)未发放到户的情况,2018年滞留碧莲镇财政组的汤店村农民异地搬迁项目补助34.1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户。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滞留的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未入账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对未入账清单的补贴对象相关错误信息认真核对修正。截至10月30日,已补发滞留银行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337户177.33万元,已补发滞留在县农业农村局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539户206.29万元;另外,经核对确认收回并上缴国库4.76万元,目前正在公示阶段。针对部分惠农补贴结余大的问题,截至10月18日,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已列支181.45万元,安排待列支29.65万元;农业机械购置与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结余166.04万元已全部安排;规模种粮补贴结余已安排250.2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结余已安排使用13.28万元。县财政局已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加快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对结余指标将在后续经费中优先统筹安排使用。

3.关于来料加工经纪人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永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了对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带动作用,明确了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职责分工、扶持方向与环节,并调整来料加工经纪人项目的补助政策,促进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在《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村来料加工经纪人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申报对象的条件限定,以及各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扶贫专管员、分管领导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校验、审核、签章、公示等工作要求。审计移送的关于虚报加工人员套取经纪人项目奖励资金1.2万元已予以追回。

4.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操作办法尚未制定的问题。县教育部门已出台《永嘉县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操作办法》。

(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涉企保证金、专项基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和土地复垦费进行清退,截至9月23日,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共处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计2111.13万元(含土地复垦费押金),其中直接返还1711.07万元、上缴国库342.65万元、转基金57.41万元。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对应付1997年前收取的“环保三同时”保证金9.45万元开展清退工作,并在《今日永嘉》上刊登清理公告,对逾期未来办理退款的保证金已全额上缴财政。县住建局积极联系保证金缴纳企业,通过简化退还手续、提请工商部门协助等手段,加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度,截至10月18日,本年度已办理保证金退还36笔,合计金额277.97万元。县散装办加大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清退力度,截至10月18日,已结算4个涉企项目共计12.6万元,退款2个项目共计3.45万元,另有20余个已竣工项目正在清算中,10余个未竣工项目已备案待竣工后完成返退结算手续;经与财政局对接,计划预留300万元用于后续退款,剩余约700万元主要为不符合退款条件、原建设单位主体不存在、无联系方式和部分手续不齐全久拖不办的企业项目将集中上缴财政。县住建局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清理结算工作,截至9月底,共清理返退60个项目合计金额923.52万元,上缴财政国库299.33万元。

2.关于部分小微企业园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的问题。瓯北街道通过成立工作专班、提前进场施工等措施,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度,截至10月底,珠岙流程装备园10栋建筑中4栋已在预验收,2栋中间验收已完成,剩余4栋正在主体施工;罗浮流程装备园东地块8栋中已有4栋结顶并安排中间验收,另外4栋及西地块6栋、塘头铸造园均已加快进度,计划12月份竣工验收。

3.关于尚未建立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的问题。针对各类涉企财政补助政策的政策依据、申报事项均通过微信群、QQ群等工作群发布或在永嘉政务网各自发布等情况,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面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各类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形成“5+x”政策体系,今后所有产业政策将统一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上发布。同时,县政府制定了《永嘉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推进全县工贸经济发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奖补政策落地。

(三)部分重点村财务管理状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创新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综合平台开发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痛点,让“三资”监管前置,促进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建设。2019年4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农商行、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在瓯北街道试点开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综合平台的基础上,2019年10月底向全县推出“三资”智慧监管系统(又称“三资”监管平台)。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整改一起。

2.关于村级工程项目违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在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三资”智慧监管系统(“三资”监管平台),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纳入该管理系统加以管理,堵塞漏洞。审计移送的6起案件线索,目前已办结2起,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2人,其他4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另外东城街道石介村、金溪镇瓯渠村违规发放的村干部报酬4.96万元、0.3万元均已清退;堡一村对未按规定科目核算的账务进行调账处理,补登固定资产0.44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党员会议补贴0.67万元;黄二村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村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三江街道北岙村的原村报账员已被劝离岗位。

3.村级老人协会账户清理不彻底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老协规范提升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村级老人协会规范提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鹤盛镇填垟村原老人协会、金溪镇瓯渠村原老人协会分别已将清理结余的1.03万元、0.47万元进入村账,黄田街道池头村原老人协会赞助款已上缴到村账。

五、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助资金的问题。南城街道重复拨付的5项残联人补助资金、4个村避灾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合计46.92万元;县残联对82名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仍给予享受困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合计11.82万元;原县工务局下派人员重复享受的伙食费2.43万元;永嘉旅投集团违规列支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伙食费0.48万元。以上资金均已追回。

(二)关于公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市监局2套游离账外且长期被占用的公有宿舍资产已被该局收回,并公告从2019年9月1日起,以每月2.5元/㎡标准收取居住公有宿舍人员房租。同时,县市监局举一反三,对其管辖(包括基层站所)房产进行全面清理,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16处房产,移交其他单位6处。

(三)关于沉淀资金尚未盘活的问题。南城街道已对财政组账户13个明细科目、街道办事处账户20个明细科目进行了清理,上缴县财政57.62万元;对长期滞留未安排使用的20万元专项经费已安排使用,并对无法安排使用的4万元专项资金上缴财政。县市监局对30.52万元的往来款沉淀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已上缴财政1万元,另外29.52万元中已经安排项目支出28.36万元,待该项目列支后,余额将统一上缴财政。

(四)关于收入应缴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县市监局本级及县食药检测中心生育龄妇女育津贴、收回多付的2016-2017年考绩奖、利息收入合计15.02万元,以及南城街道利息收入13.30万元均已上缴财政。

(五)关于财务核算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岩坦粮管所已收回了存放在出纳个人账户的公款,并进行调账;美丽乡村永嘉接待中心有限公司存放在出纳个人账户的公款已全部收回并入公司账。南城街道已调整财务核算方式,已使用订本式账簿登记现金日记账,单位出纳开设专门银行卡用于存储单位备用金。

(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原县工务局)对尚未到位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核查,并将部分留存设备退回供应商,共收回资金10.96万元,同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明确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完善了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县旅投集团成立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盘查了集团所属的房产,制订了资产处置意见,并根据资产的开发利用价值及具体用途性质进行分类处置。目前10处房产中已完成1处政策处理,意向投资商设计方案已完成;3处已暂借作拆迁安置场所或退休老人安置场所;2处因存在产权争议,暂时无法处理;剩余4处待调整后报国资办统一拍卖处置。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共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19起,其中已办结8起,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8人,其他移送事项,有关部门已立案查处或正在作进一步调查,由于涉及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县财政“同级审”发现的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与往年相比有明显进步,整改工作基本到位,绝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但是个别问题如受财力限制,全县刚性支出调整较大,预算追加率偏高;涉农等专项资金比较分散,使用管理还未到位,没有及时发挥作用;涉企保证金、专项基金涉及清退对象较多、时间跨度长,短期内难以清退到位等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继续抓好落实整改。为此,县审计局将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和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继续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整改落实。同时,敬请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关心和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成效,为永嘉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