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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扶贫专项资金(已归档)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一批“飞地抱团”财政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增强我县重点帮扶村和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与增收能力,确保低收入农户增幅高于全县农民收入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要部署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的意见 》(浙组〔2019〕11号)和《永嘉县村集体经济发展“飞地抱团”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9]158号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和审核及县村经办联合筛选,并经入库公示,现确定第一批50个重点帮扶村(具体名单见附件)实施“飞地抱团”项目,每村出资50万元折股量化购置桥下镇教玩具小微园“飞地抱团”项目第21、22号厂房部分产权用于出租,厂房出租收益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该“飞地抱团”项目每个重点帮扶村补助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各村自筹资金10万元,50个村共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18]84号)中列支848万元;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78号)中列支924万元;从《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10号)中列支228万元。

二、请有关乡镇(街道)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到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50个重点帮扶村名单)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飞地抱团”项目重点帮扶村申报名单

序号

村名

类别

1

岩头镇

祥丰村

扶贫重点村

(50个)

2

岩头镇

龙口村

3

岩头镇

下宅村

4

岩头镇

鲤鱼泑村

5

岩头镇

黎明村

6

岩头镇

六联村

7

沙头镇

楠湖村

8

沙头镇

马田村

9

沙头镇

繁荣村

10

沙头镇

溪山村

11

沙头镇

东川村

12

沙头镇

泰石村

13

枫林镇

北坑新村

14

枫林镇

外垟村经合社

15

枫林镇

陈田村经合社

16

枫林镇

新强村经合社

17

岩坦镇

永安

18

岩坦镇

丰扬

19

岩坦镇

分水

20

岩坦镇

四海山

21

岩坦镇

王山

22

岩坦镇

岩龙

23

大若岩

小若口村

24

大若岩

李茅村经合社

25

碧莲镇

下岭根村

26

碧莲镇

新岙村

27

碧莲镇

茶岙村

28

碧莲镇

澄田村

29

碧莲镇

舟洋村

30

碧莲镇

山川村

31

碧莲镇

黄岗村

32

巽宅镇

宁川

33

鹤盛镇

上埠村

34

鹤盛镇

炉山村

35

鹤盛镇

黄坑村

36

鹤盛镇

罗家寮村

37

鹤盛镇

鹤阳村

38

鹤盛镇

上日川村

39

金溪镇

黄山

40

金溪镇

赵宅

41

金溪镇

霞畲

42

南城街道

郭山村经合社

43

南城街道

外金村

44

北城街道

山节村

45

北城街道

永兴村

46

茗岙乡

章岙村

47

茗岙乡

剩庄村

48

茗岙乡

章当村

49

溪下乡

陈山头

50

溪下乡

刘山村

 

永财农〔2019〕7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