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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9-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解读及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88号,电话:0577-6700811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永嘉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系统公信力、执行力。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安排的要求,本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逐步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关切,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及时配合省市局做好机构合并后的原税务、地税网站整合工作。2018年,我局共通过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省税务局市局子网站上传主动公开信息116条,涵盖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点、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2018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二是及时公开重要税收政策,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在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人事管理等信息,并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

五、政策解读及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各项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发挥新机构优势,着重做好新个税法、增值税改革等培训辅导,力争让纳税人准确掌握政策适用,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我局利用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1次;针对新个税法已组织培训6场,惠及扣缴单位1451余户次,自然人75351人次;面向企业、涉税中介开展“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培训,共计6场,涉及1500余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渠道的联动性、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促进税务部门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优质的平台。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加强保密审查;二是持续完善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税务”的模式,多元化、多方位、多形式地公布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