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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7/2019-0739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电话:057766966705。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办公室、法制大队等部门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永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外,凡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项目,都在适当范围内,主动予以公开;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全力打造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在永嘉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有我局专栏,及时发布公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指引群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此外,我局认真推进“永嘉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尤其注意查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汇总,逐一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18年度本单位(含基层所队)共接受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咨询6万人次,并在中国永嘉政务网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2条。其中工作信息55条,机构信息4条,行政执法209条,财务管理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起,均按期答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未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二是由于编制限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精力较为分散,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二)下步措施: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职责、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各部门工作责任,按网站普查的标准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突出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第一时间全面细致的公开信息,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及时清理和更新各类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