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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我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服务我县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体责任为主抓手,对标“四个”领先目标要求,全力实施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到2020年,投资约36亿元,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农村路网明显优化,“畅安舒美”品质明显提升,支撑乡村振兴作用明显增强,百姓获得感明显提高,主要指标达全省先进水平,美丽公路争创全国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十项百里建设行动。围绕服务我县乡村振兴“十大攻坚”行动,结合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科学编制我县“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3年新建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32公里,其中通乡镇、景区公路改扩建82公里,打通断头路、建设较大自然村通村公路110公里,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340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58公里,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安全水平。新建提升渡口(渡埠)8个,完善渡口渡埠设施,美化渡口周边环境,提升渡运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渡船安全适航。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七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工程。 (二)实施管理体系优化行动。加大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完善重要节点、沿线乡村和交叉口指示标志,规范地名标识,构建准确、明晰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并加强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抢险体系。乡镇(街道)常设“四好农村路”管理站(交通综合工作站),具体负责乡村道、渡口的建、管、养、运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鼓励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招募足够专职协管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经费在各乡镇(街道)既有农村公路养护预算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实施养护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路况及桥隧检测评定,科学制定养护及维修方案,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年度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5%以上,3年共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365公里;完成现有危桥病隧改造,对新发现的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置一座。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公平有序的养护市场环境。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养护科技运用,每年县道自动化检测比例要达到40%,乡村道自动化检测比例要达到20%。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 (四)实施运输服务普惠行动。开展“公交进农村、票价惠农民”三年行动,平原地区实现全域公交,其他地域推行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要建立农村客运财政补贴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到2019年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达5A级。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5个、港湾式停靠站450个。完善乡村旅游客运网络,推进运游结合、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公交,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20%。全面完成老旧客车、渡船更新技改,全面实现客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内河渡船标准化。坚持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点等,建设588个农村物流服务网点。按照客运站、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等“多站合一”模式,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物流中转节点,并依托“互联网+农村物流”,培育跨区域农村物流品牌企业,建设农村物流示范项目和示范物流站场。 (五)实施“美丽交通+”行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公路边“三化”、景区公路旅游化改造、美丽乡村示范带沿线美丽生态示范路建设为载体,实施“美丽交通+”行动,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523公里,打造3条省级精品示范线路、9条市级示范路、9条一般线路、24个高品质公路服务站、8个美丽渡口,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畅途。严格农村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环境敏感区域农村公路建设要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实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挂钩,对破坏生态、影响环境和野蛮施工的,不予立项、不予资金奖补。突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加强乡村交通拥堵治理,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内农村公路工作,筹集资金,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形成“县道县管,乡道(农村渡口)乡镇(街道)统管,村道村管”机制。 (二)完善制度体系。适时修订《永嘉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永嘉特色的美丽生态路标准体系。全面推行路长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级公路总路长,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分别担任相关县道的路长;各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乡级公路总路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具体乡道的路长。各村支书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道的路长。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和渡口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要素保障。资金由上级补助、县财政农村公路专项配套资金和乡镇(街道)、受益村自筹资金等组成。2018-2020年在原有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专项奖励资金6000万元(2018年1500万元、2019年2000万元、2020年25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奖励资金。县财政应将农村公路养护及新改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通过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沿线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鼓励山区等水毁频发、抗灾能力弱的乡镇(街道)试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毁和客运车辆保险。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公路的线形和资源进行改造提升。科学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和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县对乡镇(街道)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对创成国家级、省级示范乡镇的,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评价办法、奖励措施参照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方案。
附件:永嘉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嘉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 领导小组
为高水平建设我县“四好农村路”,顺利完成省、市下达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永嘉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万乐 副 组 长:董庆标 成 员: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农业局)、县考绩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楠溪江风景旅游管委会、县“三改一拆”办、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三江商务区(三江街道)、桥头镇、桥下镇、岩头镇、沙头镇、枫林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鹤盛镇、金溪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乌牛街道、黄田街道、溪下乡、云岭乡、茗岙乡、界坑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及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永嘉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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