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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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促进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18〕184号) 三、适用对象 1.永嘉县采供血机构; 2.开展临床输血服务的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针对我县的采供血机构和开展临床输血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日常临床输血和应急临床输血中的规范管理。 (一)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的资质需不需核准? 医疗机构如需要开展临床输血服务的,需报县卫健局核准,县卫健局根据申请组织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则准许开展临床输血服务;评估不合格或未经核准的,不得擅自开展临床输液服务。医疗机构申请临床输血服务资格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永嘉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报表》(附件1) 2.《永嘉县医疗机构床用血资质评估表》(附件2) (二)开展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展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评估将不予合格。一般的医疗机构条件具体如下: 1.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血液管理信息系统;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 3.配备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4.拥有符合生物安全的检验科,能提供输血前检测传染病项目; 5.建立临床用血管理组织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技术操作规程,制订临床用血应急预案。 6.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和材料能满足临床用血工作要求。生活区与工作区相对独立,应配备适宜的卫生、休息、更衣等场所和生活设施。 二级医疗机构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还需要建立血库; 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在二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输血科; 血库和输血科应该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工作职责。 (三)各医疗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1.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必须在每年12月2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年、月用血计划报送永嘉县血站。永嘉县血站综合用血需求、采血工作进展情况、医疗机构用血管理与考核评估等各方面情况,制订下一年度供血计划。 2.医疗机构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及特殊要求的血液成分(如单采血小板、洗涤红细胞、全血等)时,必须提前1天预约(除急诊外)。 3.医疗机构必须对血浆使用加强管理,合理调配,防止滥用。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各血型的血浆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红细胞使用量的70%(1个单位的红细胞相对应100毫升血浆)。永嘉县血站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4.医疗机构不得违规自行采集血液及制备血液成分。不得擅自转让和调剂血液予其他机构使用,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5.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积极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自身储血、自体输血由在治医疗机构采集血液。 6.医疗机构向永嘉县血站预约制备的血液成分制品不得随意取消。医疗机构血库工作人员在收取血液时,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如发现血袋破损、标签不符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退回。 7.县级医院可由县血站根据用血计划提供一周三次(周一、三、五)送血服务。其他医疗机构若需用血需派专人前往采供血机构领取,取血时须带专用储血箱。临床应急用血,视具体情况由医疗机构派专人取血或由供血单位应急送血。 8.医疗机构要把上述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永嘉县血站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永嘉县境内的采供血工作和各临时采血点的组织管理。 2.对各医疗机构输血工作予以业务与技术指导。 3.对医疗机构在输血配型等方面有困难时给予技术支持。 4.负责发挥临床输血技术指导的作用,向临床提供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并积极推广输血新技术。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向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供血服务。 6.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需大量用血时,永嘉县血站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同时,应全力配合做好送血服务工作。永嘉县血站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7.采供血机构与临床用血资质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后予以供血。 (五)血液报废和医疗废物处理如何管理? 1.各医疗机构和县血站要建立血液报废审批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并严格执行。 2.报废血液及输血相关医疗废物必须无害化处置。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装废物,容器有明显警示标志及说明;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定期消毒并有记录,暂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3.报废血液及输血相关医疗废物必须进行登记,内容应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处置去向、交接双方签名等项目。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有协议合同及双方交接签名 五、保障措施 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应急预案,并开展用血演练,演练记录要留存备案。 学则进,不学则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要定期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培训学习,各经治医生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有规则圆,无矩不方。各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科室用血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医院奖惩制度挂钩。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取消其临床用血格资格。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收费要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血液价格执行。 五、实施时间 2018年6月26日 解读机关: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77-57677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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