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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18-1087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一等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金一任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1年);

倪维调任永嘉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2年)。

挂职期满后其相应的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主送: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永政干〔2018〕5号金一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