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18-273279 主题分类 税务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8-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告〔2018〕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00-2018-0004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文字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瓯北税务分局、桥头税务分局、乌牛税务分局、上塘税务所、桥下税务所于10月30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公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88号,邮政编码:325100。

二、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88号,邮政编码:325100。

三、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瓯北税务分局承担瓯北街道、黄田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瓯北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1号,邮政编码:325102。

四、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承担桥头镇、茗岙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永嘉县桥头镇桥兴路2号,邮政编码:325107。

五、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乌牛税务分局承担乌牛街道、三江街道、沙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乌牛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永嘉县乌牛街道乌仁路税务大楼,邮政编码:325103。

六、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上塘税务所承担上塘中心城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界坑乡、枫林镇、鹤盛镇、岩坦镇、岩头镇、云岭乡、溪下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上塘税务所办公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大自然开元嘉园25幢2楼,邮政编码:325100。

七、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桥下税务所承担桥下镇、金溪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桥下税务所办公地址:永嘉县桥下镇镇前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325106。

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中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设环城北路办公区同时撤销,第四条、第五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办公室承办      办公室2018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