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0/2017-18713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 发布机构 永嘉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7-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永嘉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2017年7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永嘉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同级审”情况汇报。8月30日,林建波常务副县长牵头召开专题整改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整改清单,认真按审计要求逐项、逐条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县考绩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为全面督促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对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理出了《审计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和审计回访。从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督促和县政府的重视下,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7年10月底,各有关部门单位所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但也有个别问题整改尚未到位,需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予以规范。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衔接不够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在2017年预算编制时进行了整改。

2.关于预算编制数据未与指标管理数据实行有效对接的问题。县财政局表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强指标审核,并会同软件维护公司研究改善软件设置,争取实现系统自动对接。

3.关于指标管理系统不能区分省市专项转移属年初预算或当年追加的问题。县财政局表示已与软件公司沟通,争取增加指标类型予以完善,如无法增加指标类型,将变通方法予以完善。

4.关于代编预算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表示将加强对代编预算的专项分析,尽可能将专项分解到主管部门预算中,逐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同时将结合财力情况,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执行率。

5.关于预算追加存在的问题。客观上,由于县财政局财力严重不足,一些该进预算的项目资金无法列入年初预算,只能在实际使用时结合财力情况予以追加。今后,县财政局将加强对追加专项资金指标的分析,积极与预算单位沟通衔接,力求提高预算编制效率。

6.关于部分预算安排方式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为确保收支平衡,2016年初预算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30亿元,但实际上因土地出让金收入不理想,造成政府性基金和部分专项支出执行率偏低。在2017年已经有所好转,今后,县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在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上予以统筹考虑,提高专项执行率。

7.县三电办投资收益未及时收缴国库。县三电办累计投资收益662.93万元已上解国库,县财政局表示今后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

(二)财政资金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暂付款长期占用结余的问题。由于财力问题,短期内要核销暂付款难度确实较大,2016年县财政局已收回暂借款3200万元,下步县财政局将尽可能地通过增加收入,逐步消化暂付款。

2.关于部分社保基金未执行竞争性存放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加强对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资金严格按规定进行竞争性存放。

3.关于预算单位银行存款未及时盘活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县经信局和林业局银行存款371万元,县财政局将在下步工作中将对个案进行仔细甄别分析,条件成熟时逐项予以回收。

4.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以前年度的应缴其他收入尚有155.90万元已解缴国库。

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对县财政基建账户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县财政局表示今后将努力推进该项工作。对部门转拨乡镇问题,县政府已出台《关于实施新一轮功能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永政发〔2017〕173号),根据文件,县财政将结合乡镇(街道)集中支付模式,改善工作方法,尽量减少经费转拨乡镇(街道)。

6.关于部分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财政、林业等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三)其他财税政策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职工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重复享受的问题。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明电发文调整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流程,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并已全部收回正式职工重复享受生育津贴部分1343.70万元。

2.关于撤销的财政专户资金未上缴国库的问题。撤销的5个专户银行存款余额2086万元已全部调入国库。

3.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未落实的问题。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并已制定出台了《永嘉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县地税局年内实施此项优惠减免政策。

(4)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未执行问题。县国土部门尚在研究对接中。

(5)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问题。县住建局已退回四家卫生院房屋登记费2650元;县地税局对应免未免小微企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754.93元,已在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的问题。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已经改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浙江营庭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相关单位表示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工程管理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有关涉及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规定及县政府要求,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县纪委(监察委)、县资管办等单位正联合组织专项检查,规范招投投程序,正确执行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三)关于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程多结付费用15.86万元已在工程款中扣回。雁楠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多结付工程款2.38万元已收回并上缴财政。相关单位表示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基建项目财务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其他问题。一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委托设计部分内容重复,已退回2万元设计费;承包单位重新出具了由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履约保证保险单;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失职问题已由县住建部门予以不良行为公示6个月通报处理。雁楠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及被抽调单位发放长期不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2.56万元已上缴国库,违规发放津补贴10万元已退回单位。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县部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干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违法违纪多的问题。对沙头镇福利村、鹤盛镇郑源村、碧莲镇槎川村、东城街道金竹垟村等4个村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移送县纪委进一步查处后,16名违纪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其中3位人员被移送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2.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混乱、违规操作普遍的问题。已有巽宅等5个镇(街道)共出台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大若岩镇桐州村等相关村组织均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等有关政策法规,杜绝违规操作。

3.“三资”处置决策不透明、集体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街道)表示加强对村账代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加强对村级“三资”处置的监督。对个别村集体收入长期未入账问题,相关村已在镇(街道)的督促下,已根据审计要求整改入账。对沿江部分村集体房产等租金收入未依法缴纳税款的问题,经县地税局审查后,共补缴林垟村相关税费30.94万元,补缴宁浦村相关税费17.27万元。

4.关于沿江地区村级债务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瓯北街道纪工委已对个别村干部进行了约谈,表示今后加强村级非正常的举债的管理,切实减轻村集体负担。但尚未出台监管制度。

5.关于村级老人协会资产资金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规范村级老年协会资金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797个老年协会的资产进行清理后并入村集体资产,截至10月底,已全部清理完成。

6.关于村账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已有岩头镇等8个镇(街道)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代理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三江宁浦村等13个村制订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村务公开制度,加强村民监委会对票据的审核把关。

(二)永嘉县2016年政府融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不善、大量建设资金闲置方面。相关单位均表示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建设资金闲置。

2.工程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方面。涉及单位均表示今后将加强工程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3.项目管理薄弱、监管不到位情况严重方面。41省道福沙段等5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收取人员变更违约金,经审计披露后,相关单位在工程进度款中已扣回违约金298万元。对瓯江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存在考勤签到表造假情况,相关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对各项目进行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水投集团对西溪河道三期项目的监理单位处以17.9万元的罚款。

4.变更审批不及时、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瓯北中心城区管委会、县人民医院等有关单位已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目前部分变更审批手续已到位,未审批联系单也已在整理并上报审批。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监督薄弱的问题。瓯北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已按规定单独核算。菇溪河道等5个项目多支招标代理费6.85万元及永临大道二期工程多支预算审查费9.54万元均已收回。西溪主河道三期工程重复列支京岸村垟岸4亩未利用地的征地补偿款16万元,已由桥下镇收回。

6.永临大道二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存在设计缺陷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对该事项作进一步查处。

(三)2016年度城乡保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环卫费征收不力、财政负担重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专题研究恢复征收环卫费并按原标准收费,同时正在制定报批新的环卫费收费方案,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制定<永嘉县工业垃圾处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县政府近期将组织讨论,进一步明确工业垃圾处置和监管职责,推进工业垃圾收费工作。

2.关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消纳能力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同意启动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相关乡镇加快了建设垃圾中转站进度,目前,除大若岩镇、鹤盛镇、乌牛街道在扫尾外,其它镇街均完成建设任务;各垃圾填埋场陆续建设中。

3.关于城区保洁考核机制不力、服务外包监管缺位的问题。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了上塘、瓯北城区保洁的招投标工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垃圾清扫(运)收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服务考核办法及服务和质量要求,由业主单位采取以暗检为主、明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

4.关于国有资产存在监管漏洞、流失风险较大的问题。县财政安排了原上塘环卫所遗留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并已将原上塘环卫所遗留车辆作为全县环卫设备统筹安排使用;但尚未出台其他实施市场化保洁地区闲置车辆的收回分配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垃圾桶出入库管理制度,督促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行。

(四)永嘉县部分公立学校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学校预算追加率高的问题。县教育局已按审计要求,从2018年起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将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经费纳入学校当年预算和科学编列缺编代课金,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教师培训与任教学科关联性不强的问题。今年8月,县教师发展中心出台了《永嘉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实施操作细则》,强化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3.个别学校违反阳光招生政策,山区教师资源闲置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对违反阳光招生政策的2所学校4位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扣发奖金的处理。县经信局已经提出了《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讨论稿),对原人才子女入学条件进行了修改,下步县教育局将协同县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就下年度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制定新的入学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同时,教育局组织了县域内尤其是边远山区微型学校的专项调研,研究边远山区校网撤并工作,通过“县管校聘”改革,逐步分流闲置教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四、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报告反映的相关单位已全部进行整改,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53.14万元。其中:县公路局清退超范围发放津补贴50.68万元,县协作办(招商局)清退超发2014年度个人车补2.06万元和兼职工作补贴0.40万元。

(二)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至10月底,已有巽宅镇2个乡镇已将林业专项资金结余款上缴财政,桥头镇等3个乡镇已使用完毕。至2016年底,县体育局拨付县体育总会工作经费结余75.75万元,至今尚有41.9万元未使用。

(三)关于县港航局资产出租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林万乐县长的批示意见,及时派员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了资产接收管理与处置工作。

(四)关于县体育局违规采购器材,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县体育局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永嘉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全过程监控健身器材及健身设施项目实施情况,综合性评估项目资金绩效。

五、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桥头和巽宅两个镇已将1237.73万元收入上缴县财政。

(二)关于桥头镇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原朱涂乡农机站办公房被承租人擅自拆除并重建为六层半楼房及原朱涂乡工办办公楼出租失管多年问题,桥头镇政府向现承租户发出了限期腾空通知书、张贴封条,要求补缴租金,并启动房屋收回程序和产权鉴定;制订了《桥头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资产出租、收入收缴、资金使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和管控。已收回桥头纽扣城办公室取应收未收出租房屋租金436.80万元,但尚留在单位户头。按有关政策依法处置10个因征收对象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房产,并书面通知另2个对象限期腾空。

(三)关于巽宅镇招投标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巽宅镇制订了《巽宅镇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巽宅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加强监督管理。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县审计局共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21起,其中已办结10起,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3人,22人被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教育批评。其他移送事项,有关部门已立案查处或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由于涉及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人员调查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县财政“同级审”发现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原因有: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或者整改中遇到了实际困难,整改效果不理想;有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核实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梳理落实,如财政暂付款长期占用结余、乡镇专项资金滞留和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有的未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出现“屡审屡犯”情况,对审计整改要求和建议采纳方面流于形式,没有建立长效的规章制度。这些都应进一步加强监督,认真予以整改落实。

为此,县审计局将根据审计工作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化认识,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果。同时,敬请县人大继续关心和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实行跟踪督查,切实提高审计成效,为实施“一带二城五组团”发展布局,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